2014年,时任上市公司文峰股份董事长徐长江,计划大规模减持文峰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主动与徐翔达成合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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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翔负责二级市场操盘、接盘大宗减持;徐长江控制上市公司释放利好,配合拉抬股价。

2、减持底价每股14元,超出部分五五分成;

3、徐翔借用母亲郑素贞的身份,出资8.6亿元,受让文峰集团持有的14.88%(1.1亿股)文峰股份,对外制造泽熙系入局的“利好”。

从2014年12月23日文峰股份公告郑素贞巨额受让股权开始,到2015年5月13日,以上计划基本完成闭环操作。

后东窗事发,经刑事审判认定:

1、徐翔通过竞价+大宗接盘抛售合计获利4.54亿元,约定分成的10亿余元徐长江并未实际兑付给他。

2、徐长江合计减持套现67.62亿元,其中违法所得34.08亿元。

最终,徐翔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110亿元;徐长江同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罚金12亿元。

刑事判决生效后,受损投资者陆续起诉被告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理由是操纵市场导致投资亏损。

南京中院合计收到1017名投资者起诉,1015名投资者经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测算总损失约8674.39万元。

法院认定文峰股份在内控完全失效的情况下,按照徐长江的指令发布股权转让、高送转公告,是操纵行为重要一环,因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完之后理论上可以向徐翔、徐长江追偿。

目前,已有67名投资者案件获生效判决,判决ST文峰承担连带赔偿金额合计970.04万元;191名投资者的案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金额2083.72万元;105名投资者诉讼南京中院已受理,尚未产生有效判决,涉诉金额1277.3万元。

2026年9月,部分案件二审结果:

1、11起案件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徐翔+徐长江赔偿 58 名投资者859.78万元,ST文峰承担连带责任。

2、2件案件改判:全部赔偿责任仅徐翔个人承担,徐长江、文峰股份无需赔付。

根据ST文峰2026年9月7日公告,执行情况如下:

1、已经生效判决的投资者,合计执行到位109.63万元。

2、徐翔、徐长江名下可供直接执行现金不足,没有足额履行赔付,其中43.14万元由ST文峰连带垫付给股民。

号称“涨停敢死队总舵主”的徐翔,2015年最高峰时身家超过200亿,如今连“区区”43万都拿不出来?

在刑事案件中,徐翔涉案210亿左右家庭资产查封冻结,但绝大多数是股票股权,不是现金,要拍卖、资产甄别,周期漫长,不能直接拿来赔付股民。

ST文峰作为连带责任人被迫掏钱,但向徐翔、徐长江追偿,现实中回款希望渺茫,等于上市公司现有股东在为十几年前实控人的违法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