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因此前关联租赁相关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公司及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WANG HONGQI(王洪琦)、时任董事会秘书陈轶青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相关决定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监管查明的事实,中源协和曾在2025年7月公告与关联方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向对方承租房产用于设立华东总部。但后续核查显示,公司关于设立华东总部的战略规划论证不充分、不严谨、依据不足,该承租行为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不足,导致上述关联交易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时任三名核心高管未能忠实勤勉履职,对该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该关联租赁事项,公司经营管理层此前已结合外部市场环境不确定性及内部降本增效的经营导向,决定提前解除相关租赁协议。该事项先后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公告发布时,相关合同已正式解除,公司已收到应退还的全部款项。
此次天津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明确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需在收到本监督管理措施后10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若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相关主体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不停止该监督管理措施的执行。
中源协和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按时提交书面报告,持续加强对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合规履职意识与能力,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公司明确,本次收到警示函的事项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将继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涉及的监管相关主体信息如下:
主体类型 主体名称 违规责任认定 上市公司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责任人 龚虹嘉(公司董事长) 未能忠实勤勉履职,对公司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责任人 WANG HONGQI(王洪琦,公司总经理) 未能忠实勤勉履职,对公司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责任人 陈轶青(时任董事会秘书) 未能忠实勤勉履职,对公司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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