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主任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提出,要引导和抵制社会上流行的“不太正确的婚育观”。而目前婚育观中,最大的矛盾可能莫过于彩礼了。
9月14日,上海闵行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彩礼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件显示,上海一对恋人张某和李某恋爱后商定结婚。双方装修了新房,也拍了婚纱照,婚宴也办了,但没有领结婚证。
在筹办婚事期间,双方已经同居,女方提出要30万的彩礼。男子张某遂向李某转账30余万元,其中一部分备注了“礼金”。
谁知女子并没有接收,反而把礼金退回,要求张某重新转账,将30余万元的彩礼分成多笔,并备注成“自愿赠与”。两人当时感情较好,张某认为两人已经举办婚礼,等于已经组成了家庭,为了达到女方李某的满意,就毫不犹豫的照办。
可李某收到钱后,一直不愿和张某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并分手,张某要求李某退回转账的30多万婚礼,但李某却以对方转账备注自愿赠与为由,拒不退还。
协商多次无果后,张某把李某告上法庭,闵行区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在法庭上,李某辩称对方的转账备注为无偿赠与,不可撤销所以无需返还。
法院认为当事人按照习俗为地接婚姻关系而给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应该返还彩礼。虽然女子有意将彩礼让男方改为“自愿赠与”,但结合转账背景和款项用途,认定该款项仍然为彩礼性质,最终法院酌情判令李某返还张某20万元。
此案就此告结,但此案件中,女方为了占用彩礼,以婚姻作诱饵,让男方改备注占用彩礼的意愿表现的非常明显。在很多人看来,女子李某从一开始就在算计这笔彩礼,否则不会退回后再让男子转账并修改备注。
尽管最终法院综合各方情况,判令女子返还了20万,但这件事中受损失最大的依然是张某。他为了结婚装修新房、举办酒宴的花销不算,仅彩礼方面就损失了10万有余。
这种男女不平等的婚恋关系,正在成为男女缔结婚姻的一大障碍。彩礼被当作风俗,但在现实中,越来越高的彩礼和古代的聘礼早就不是一个概念。在很多女性的概念中,彩礼是婚姻生活的保障,这种单向索取最终成了婚姻的拦路虎。
回到本案中,女子索要彩礼却拒绝结婚,收取30多万彩礼最终判退回20万,这会不会成为一些“捞女”赚钱的新路子?如果不能从法律上让那些恶意占有对方财产为目的的彩礼全额退还并承担责任,骗婚的代价几乎等于零。
对于很多男性来说,在这段感情中,既损失了金钱,浪费了感情,最终还被人耻笑。正是这样的客观现实,让不少人害怕出现不好结果,而不敢迈进婚姻。
取消彩礼非一日之功,但对因彩礼引发的纠纷,不应该总以习俗为理由,让男性吃亏成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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