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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联合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鱼保处)、区林业局、区几江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在滨江路法治广场开展“一江渝水育珍鱼,全民同护母亲河”生态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严守生态保护法律法规,主动参与长江珍稀鱼类及其生境保护,凝聚长江大保护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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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市鱼保处向在场群众介绍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以下简称保护区重庆段)管护工作情况,重点介绍保护区内禁止事项,夯实群众认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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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法治警示教育宣讲

江津法院环资庭法官杨妮随即开展法治警示教育宣讲。法官现场解读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相关法律条文,结合真实案例,围绕被告人的作案动机、归案后悔罪心态及犯罪行为对长江生态造成的危害层层剖析,深刻阐释此类犯罪带来的多重严重后果,以案释法,呼吁公众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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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普法宣讲既有法律的严谨专业又不失通俗鲜活,把枯燥法条转化为公众听得懂、记得住的法治道理,为在场群众带来了一堂严肃而生动的生态法治公开课。

据了解,保护区重庆段上起长江川渝交界水域,下至重庆地维长江大桥,干流总长115.22公里,共记录鱼类166种,主要保护对象是长江鲟、胭脂鱼、岩原鲤等52种珍稀特有鱼类及其生境。作为天然鱼类种质资源基因库与鱼类早期资源重要孕育场所,保护区重庆段对维护鱼类生物多样性、保存淡水鱼类种质资源、保障三峡库区水域生态系统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下一步,江津法院将持续深化司法与行政联动协同保护机制,抓实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等普法活动,不断凝聚生态保护共治合力,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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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江津发布、环资庭

摄影:吴京烝

新媒体编辑:彭雪

责任编辑:闫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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