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清楚:这不是预告,是已经生效。
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9月8日公示的主城区电子警察和固定测速设备,公示期9月8日至14日,9月15日零时已正式启用,抓拍记录直接作为交通违法处罚的证据。一共46处电子警察 + 4处固定测速。
都抓什么: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开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测速点位抓超速。货运车辆通行按市政府关于主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的通告执行。
密集在哪几个路段,走这些路的重点看:
·华祥路一线——金源道、汇源道、北凤道、新源道、广阳道、爱民道、金光道、艺术大道等路口,这一条线上点位最集中;
·东环路沿线——团结路、光明东道、霞光街(三医院)、京福公路等交口及路段;
·南环路——富康道、银河南路、廊霸路、西昌路交口附近路段;
·西环路——恒康道、艺术大道入口、光明西道交口附近路段;
·北环路——和平路、银河北路、新开路交口附近路段;
·新华路、和平路、银河北路、新开路——与凤筠道、北凤道、花园道、艺术大道等交口。
4处测速点位(两个位置、双向):廊涿引线与西环路交口西1公里处(东向西、西向东各1处);银河北路与北环路交口北100米处(北向南、南向北各1处)。经过这两处别踩重油门。
另外还有个5天倒计时:廊坊开发区5处电子警察9月20日起启用,都在东环路上——分别与爱民东道、广阳东道、艺术大道、汇源道、金源道交口;同时杏林路道路两侧违停抓拍也于9月20日启用。在开发区上班、常走东环路的朋友提前注意,杏林路两侧别再随意停车。
说到底,这些设备查的都是老几样:安全带系上、手机放下、标线看清、别超速。习惯养好了,装多少电子警察都不影响你。家里有新手司机的,把这篇转给他。
你平时最常走哪条路?有没有在这批点位里,评论区说一声~
来源: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固定测速设备的公示》(2026年9月8日)· 廊坊开发区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违法抓拍设备的公示》(2026年9月4日)
▍附:公示原文(点位清单)
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公示(2026年9月8日)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定,我支队拟在辖区增设电子警察、固定测速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设备设置点位
(一)电子警察点位
1.翠青北道与金运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2.鸿润道与富中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3.金源道与华祥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4.汇源道与华祥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5.艺术大道与四海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6.北凤道与华祥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7.新源道与华祥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8.广阳道与华祥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9.爱民道与华祥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0.金光道与华祥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1.东环路与团结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2.霞光街与枣林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3.东环路与光明东道交口西1公里由东向西方向 14.东环路与霞光街(三医院)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5.东环路与京福公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6.北凤道与东安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7.金光道与东安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8.光明东道与东安路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19.枣林路与建材城交口由东向西方向 20.南环路与富康道交口由南向北方向 21.南环路与银河南路交口北1公里由南向北方向 22.南环路与廊霸路交口北800米由南向北方向 23.南环路与西昌路交口北900米由南向北方向 24.富康道与天高道交口由南向北方向 25.富余道与宏泰路交口由南向北方向 26.建设路与南龙道交口由南向北方向 27.银河南路与南龙道交口由南向北方向 28.西昌路与光明道交口由南向北方向 29.西环路与恒康道交口东1公里由西向东方向 30.西环路与艺术大道入口100米由西向东方向 31.西环路与光明西道交口东1公里由西向东方向 32.恒康道与隆福路交口由西向东方向 33.光明西道与龙光路交口由西向东方向 34.恒康道与龙光路交口由西向东方向 35.廊万路与京廊路交口由西向东方向 36.北环路与和平路交口南650米由北向南方向 37.北环路与银河北路交口南800米由北向南方向 38.新华路与凤筠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39.北环路与新开路交口南500米由北向南方向 40.和平路与花园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41.四海路与金源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42.银河北路与北凤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43.新华路与北凤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44.新开路与艺术大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45.和平路与北凤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46.华祥路与艺术大道交口由北向南方向
(二)测速点位
1.廊涿引线与西环路交口西1公里处(东向西方向) 2.廊涿引线与西环路交口西1公里处(西向东方向) 3.银河北路与北环路交口北100米处(北向南方向) 4.银河北路与北环路交口北100米处(南向北方向)
二、抓拍违法行为类型
1.电子警察抓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妨碍安全驾驶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货运车辆通行以《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为准。2.测速设备抓拍:机动车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三、公示及启用时间
公示期: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4日。公示期满,上述设备于2026年9月15日零时正式启用,抓拍记录将作为交通违法处罚的执法证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特此公示。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8日
廊坊开发区交通管理大队公示(2026年9月4日)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廊坊市主城区于2026年9月20日起启用违停抓拍设备及电子警察设备。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配套法规关于"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之规定,现将启用抓拍的点位公示如下:违停抓拍设备:1.廊坊开发区杏林路道路两侧。电子警察设备:1.廊坊市开发区东环路与爱民东道交口 2.廊坊市开发区东环路与广阳东道交口 3.廊坊市开发区东环路与艺术大道交口 4.廊坊市开发区东环路与汇源道交口 5.廊坊市开发区东环路与金源道交口。廊坊开发区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4日
(来源: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廊坊开发区交通管理大队公示原文,经"廊坊交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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