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晚间,中源协和(600645)公告,公司于9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以下简称天津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龚虹嘉、WANG HONGQI(王洪琦)、陈轶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称,经查,中源协和于2025年7月公告与关联方上海延藜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延藜)签署房地产租赁合同,向上海延藜承租房地产,用于设立华东总部,统筹资源配置。公司关于设立华东总部的战略规划论证不充分、不严谨、依据不足,承租的合理性、必要性不足,上述承租上海延藜房地产关联交易披露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公司董事长龚虹嘉、总经理WANG HONGQI(王洪琦)、时任董事会秘书陈轶青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天津证监局决定对中源协和、龚虹嘉、WANG HONGQI(王洪琦)、陈轶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中源协和、龚虹嘉、WANG HONGQI(王洪琦)、陈轶青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监督管理措施后10个工作日内向天津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中源协和表示,关于上述关联租赁事项,公司经营管理层经综合研判,并考虑外部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及内部降本增效的经营导向,决定提前解除该租赁。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6年4月24日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相关合同已正式解除,公司已收到应退还的款项。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教训,按照要求按时提交书面报告,并持续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持续提升合规履职意识和能力,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保障公司持续规范稳健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收到警示函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中源协和主营业务是细胞检测制备及存储,体外诊断原料、体外诊断试剂和器械的研产销,生物基因、蛋白、抗体等科研试剂产品,以及基因检测服务,干细胞、免疫细胞临床应用的研发及转化等,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细胞检测制备及存储、基因检测、科研试剂、检测试剂。

最新业绩方面,8月27日,中源协和(600645)公布2026年半年报,公司营业收入为6.59亿元,同比下降7.96%;归母净利润为6105万元,同比上升5.67%;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485万元,同比下降16.78%;经营现金流净额为1.33亿元,同比增长7.78%。

 中源协和2026年半年报主要会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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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2026年半年报主要会计数据

半年报称,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延续平稳运行态势。面对出生人口持续下降、体外诊断行业深度调整等外部挑战,公司紧紧围绕“精准预防”“精准诊断”“细胞治疗”三大业务板块,持续推进业务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优化,着力加强核心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总体来看,报告期内公司面临的外部经营环境仍然复杂,但在各业务板块的努力下,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巩固,研发管线和产品布局不断完善,业务转型和渠道拓展有序推进。

来源:读创财经

审读:陈光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