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9岁,结婚22年,实话说我不喜欢老公,让他戴9年绿帽
这话说出来,有人要骂我。你不喜欢他,你嫁他干什么?你不喜欢他,你跟他过二十二年?你不喜欢他,你早干嘛去了?骂得对。可我跟你说,二十二年前,我不是不喜欢他。我是没得选。那会儿我二十七,在镇上算老姑娘了。我妈天天念叨,说你再不嫁就嫁不出去了。我爸不说话,可他看我的眼神,比说话还沉。我相了几回亲,没一个成的。不是人家看不上我,就是我看不上人家。后来我表姐介绍了老周。老周在供销社上班,铁饭碗。人长得一般,话不多,可看着老实。我妈说,就他吧。我说行。就这么嫁了。
嫁过去头几年,还行。他上班,我理家。生了儿子以后,日子忙忙叨叨的,也没空想喜不喜欢的事。他这人,不坏。不打人,不骂人,不喝酒,不赌钱。工资交给我,自己留点烟钱。逢年过节,该走的人情他也走。可就是一样——闷。闷得跟块石头似的。你跟他说什么,他就嗯。你问他什么,他说你看着办。你跟他吵架,他不还嘴,就坐那儿抽烟。你吵完了,他烟也抽完了,站起来说,吃饭吧。就这一句。然后这事就算过去了。可没过去。它搁在我心里头,一层一层地摞着。摞了二十二年。
我不喜欢他。我不喜欢他吃饭的时候不抬头,不喜欢他看电视的时候不换台,不喜欢他睡觉的时候不翻身。我不喜欢他袜子破了不换,不喜欢他头发长了不理,不喜欢他跟人说话的时候眼睛看着别处。我不喜欢他的一切。可我说不上来他哪儿错了。他没做错什么。他就是那样一个人。你挑不出他的错,可你也提不起对他的喜欢。这种日子,像一碗白开水。解渴,可没味儿。
后来就出了事。九年前,我四十。那会儿儿子上初中,住校,家里就我跟老周。白天上班,晚上回来,面对面坐着,没什么话说。他看他的电视,我刷我的手机。有时候一晚上说不了一句话。我有时候想跟他说点什么,可看他那样,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说了也白说。他就那样。
后来就认识了老陈。老陈是我们单位的,离了婚,一个人。他会说话,会哄人,会记得我生日,会给我带早饭。他知道我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他知道我哪天不高兴,哪天累了。他看我的时候,眼睛里有东西。那种东西,我在老周眼里,从来没见过。我就陷进去了。没什么特别的理由。就是他看见我了。他把我当回事了。那种感觉,我二十二年没尝过了。像旱了太久的苗,忽然来了一场雨。你明知道这雨可能下不长,可你还是想淋一淋。
那九年,我一边跟老陈好,一边跟老周过。白天上班,有时候跟老陈出去吃个饭,有时候周末找个借口出去半天。晚上回家,还是给老周做饭,洗衣服,收拾屋子。我像个陀螺,两头转。转得挺累的,可心里头不空。那会儿我觉得,这样挺好。老周给我安稳,老陈给我暖。两头都不耽误。可我知道这话是骗人的。哪有不耽误的。你给一个人的心是热的,给另一个人的就是温的。老周不知道。他什么都没觉出来。还是那样,上班,下班,吃饭,看电视,睡觉。他好像活在一个壳里,外面的事,他看不见。
后来老陈走了。他前妻找他复婚,他去了。走之前给我发了条消息,说对不起。我看着那三个字,坐在办公室里,半天没动。我没哭。哭什么。人家本来就不是我的。他有他的日子,我有我的日子。那九年,是我自己愿意的。怪不着谁。
老陈走了以后,我消停了一阵子。下班就回家,做饭,看电视,睡觉。日子又回到了白开水的状态。可我变了。以前喝白开水,觉得寡淡。可那会儿喝,觉得踏实。老周还是那样,闷头闷脑的。可我开始注意一些以前没注意的事。他每天早上给我倒杯温水搁在床头。他冬天把我冰凉的脚捂在他肚皮上。他记得我爱吃红烧肉,每个月发工资那天准买五花肉回来。他不说。他就是做。做了二十二年。我看见了。以前也看见,可没当回事。那会儿看见了,心里头动了一下。
有一回我感冒,发烧,躺在床上。老周请了假,在家伺候我。他不会做饭,就熬粥。熬糊了,倒掉,重新熬。熬了三回,才熬出一碗像样的。端到我床边,说:“喝点。”我接过来,喝了一口。没味儿。可热乎。他坐在床边,看着我喝。我喝完了,他把碗接过去,说:“再睡会儿。”然后他就坐在那儿,没走。我闭着眼,感觉他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那手粗糙得很,掌心上全是茧。可暖。他摸了一下,收回去了。我听见他站起来,轻手轻脚地出去了。门带上了。我睁开眼,看着天花板。眼泪从眼角淌下来,淌进耳朵里。
那会儿我才明白,我不喜欢老周。可我爱他。这两个东西不一样。喜欢是热热闹闹的,是甜言蜜语,是心动。可爱是安安静静的,是那杯温水,是捂脚的肚皮,是熬糊了三回的粥。我喜欢老陈。可我离不开老周。那九年,我以为我赚了。其实我亏了。我拿一个爱你的人,换了一个你喜欢的人。喜欢会走,可爱不会。老陈走了,老周还在。他还在给我倒温水。他还在给我捂脚。他还在每个月买五花肉。他什么都没变。变的是我。我终于看见他了。
后来我没再找人。也没跟老周说那九年的事。说了有什么用。伤他,也伤我。有些事,烂在肚子里,比翻出来强。我有时候想,要是老周知道了,他会怎么样。他大概不会离婚。他大概会抽一宿烟,第二天早上照常给我倒温水。他就是那样的人。闷。可闷里头,藏着东西。藏着二十二年的日子。藏着那些他不说、可他都做了的事。
现在我四十九了,老周五十一。他头发白了不少,腰也不行了。可他还是那样,每天早上给我倒杯温水。我接过来喝的时候,会看着他。他还是不抬头。可我看见他嘴角弯了一下。就一下。然后他该干嘛干嘛去了。我坐在餐桌前,端着那杯水,心里头踏实。这人,我不喜欢他。可我离不开他。一辈子离不开。
你说这算什么事。嫁了一个不喜欢的男人,过了二十二年。中间偷了九年人。到头来,还是觉得他好。这话说出来,我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可它是真的。人这一辈子,有时候分不清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你年轻的时候,觉得心动就是一切。可你老了才知道,心动算个屁。你半夜渴了,有人给你倒水。你病了,有人给你熬粥。你冷了,有人给你捂脚。这些东西,比心动实在。实在得多。
老周现在还是不爱说话。可我不嫌了。他闷他的,我过我的。俩人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不说话,可筷子碰着碗,叮叮当当的。那声音,就是日子。日子过了二十二年,吵过,闹过,偷过人。可到最后,还是这个人。还是这碗白开水。解渴。没味儿。可你离不了。
我把这话搁这儿了。你听不听得进去,是你的事。可我跟你说,别学我。别等二十二年,才看见那个人。他闷,可他实在。他不会说好听的,可他把能给的都给了你。你嫌他,可你离不开他。这就是日子。日子不讲道理,只讲实打实。实打实的,就是那杯温水。你喝的时候不觉得,可你不喝了,就渴。渴了,就知道谁好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