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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重庆市涪陵区大塘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因销售闪点(闭口)项目不合格的车用柴油,被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信网·信号新闻9月16日讯 9月3日,重庆市涪陵区大塘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因销售闪点(闭口)项目不合格的车用柴油,被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渝涪陵市监处罚〔2026〕4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6年4月11日,该公司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石油分公司订购“车用柴油”(0# VI)10吨,总金额82000元。4月13日,该批柴油由车辆(渝AH9217)从沙溪沟油库提货运送至企业加油站4号罐内储存后对外销售。4月13日至15日,该公司以8.65元/L的单价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67923.70元。2026年4月15日,执法部门对该批次车用柴油进行执法抽查,抽样基数7204.89L。4月21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6-42SH040136)显示,闪点(闭口)项目不符合GB 19147-2016标准(0号VI),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作出如下处罚:没收不合格批次车用柴油7198.89L,罚款18681.12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重庆市涪陵区大塘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李顺英。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零售汽油、柴油,CNG气瓶充装,零售食品,以及加油机及零配件零售、洗车服务等。(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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