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女儿是自愿和他发生关系的,虽然她15岁,但智力只有四五岁小孩的水平。一个智力残疾的孩子,能有性防御能力吗?”父亲张磊(化名)提及此事,情绪激动。
晚归的少女——
女孩帮雇主摘辣椒,回家后讲述遭遇
“女儿有智力残疾,警方以强奸立案”
1985年出生的张磊家住河南省三门峡市一县级市,家里有三个孩子。他说,2009年底出生的二女儿张文(化名)疑似智力发育迟缓,从小学习能力很慢,“女儿一二年级时,越来越明显,在学校总听不懂课,只能一年一年留级。”12岁时,女儿才读四年级。
“2024年,我们村的小学倒闭了,女儿就一直待在家里。”张磊说,2025年年底,女儿称想去乡下看望爷爷,他便给孩子买了回老家的车票,“没想到,才回去三天,就出事了。
法院查明——
雇主大声说话吓到女孩,遂跟随前往酒店
医院诊断女孩存在智力缺陷
一审法院2026年7月20日出具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
经审理查明,2025年12月9日,孟某找工人摘辣椒,时年15岁的张文到场干活。
下午6时许,张文干完活后,孟某提出请张文吃饭。张文在得到爷爷同意后,与其到镇上吃饭。
饭后,孟某让张文跟自己去当地某商务宾馆,张文不愿意,孟某大声劝说导致张文害怕,于是跟随孟某前往。
张文洗漱后,孟某强行脱掉张文衣物,并采用压胳膊等暴力手段与张文发生关系。
四年刑期——
嫌疑人辩称双方系自愿发生关系
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
记者注意到,面对检方的涉嫌强奸罪指控,孟某对指控事实与罪名均提出异议。
孟某承认与张文发生关系,并称双方系自愿发生关系,他没有采取暴力手段,不构成强奸。孟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提及,在案证据中,鉴定意见显示,张文无任何新鲜擦痕、血迹,证明其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实施强奸行为。
抗诉遭拒——
当地残联给女孩发智力三级残疾证书
家属申请抗诉被拒,男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女儿虽然年满15周岁,但有智力残疾,判处对方四年我不认可。”张磊说,他向当地检察院提交刑事抗诉申请书,希望检方启动抗诉程序,“经过残联评定,我女儿的智力水平只有四五岁。”
2025年12月25日,当地残联出具的《残疾人证》显示,张文系智力三级残疾。
《抗诉申请书》中,张文的家属认为,张文是15岁智力残疾未成年人,属于法律特殊、重点保护的弱势对象,自我保护能力远低于普通未成年人。而孟某系本科毕业成年人,学识、认知远超普通民众,却知法犯法、蓄意作恶,利用被害人未成年人身心缺陷实施精准犯罪。本案发生后,孟某始终拒不认罪认罚,无任何悔过、认错表现,不具备任何从轻处罚的法定、酌定情节。
2026年7月28日,检察院出具《抗诉请求答复书》,认为一审判决审理程序合法、案件事实认定清晰、证据链条完整确凿,判决过程严格遵循法定量刑标准,四年有期徒刑的量刑结果不存在畸轻、量刑不当的问题,不符合法定抗诉条件,依法作出不予抗诉的正式决定。
8月11日录音显示,三门峡市中院立案中心告诉张磊,孟某已提刑事上诉,三门峡市中院已立案,将开庭审理。
8月25日,记者联系到当地检察院,未获回应。
律师说法——
焦点一:精神病鉴定是确认是否具有性防卫能力的关键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财产辩护研究中心主任胡磊说,刑法中“已满十四周岁的女性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强奸”的规则,核心前提是行为人具备完整的性自我防卫能力,能够清晰辨认性行为的性质、后果,并自主作出真实、有效的意思表示。
焦点二:法院未认定加重情节,量刑属自由裁量权范围
来源 :华商报大风新闻
编辑丨陈香云 通讯员 林雪羱
一审丨陈香云
二审丨薛琳
三审丨丁兴威
微信改版了
现在刷到我们的推文全凭缘分
拜托大家把三湘都市报“设为星标”
让我们的缘分更深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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