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例二五】據砲九團二營五連參加潼关、兰封、瑞昌各戰役之經驗,該連在瑞昌初配屬於第六師(注:该师未参加瑞昌附近战斗,疑为他师之误),未及一月又改为配屬第二十五師……等,共計一月之中改配五個師,既無暇與步兵取得聯絡,焉能談到協同?今後對於砲兵配屬關係或協同關係,須加注意,勿朝令夕改,致礙步砲間緊密協同。

【戰例二六】據炮七团一营在峄县及台兒莊戰投經驗,不按時出擊,不按時到达,為步砲協同不良之一因,平时在教育上亟应注意養成遵守时间之習慣。

步兵對於砲兵,應負掩護之責,並有代佔領可作觀測所之位置,及讓出可作觀測所位置之義務。

【戰例二七】據徐州會戰及武漢外圍戰經驗,砲兵自衛力量較微,常要求步兵指揮官派遣掩護隊,煞费口舌,尚難辦到。因此步砲間無形中發生精神上之分裂,至部隊转进時,步兵往往不通知砲兵,先行退却,以免砲兵要求掩護隊之麻煩,故失砲事件,屢見不窮。

【戰例二八】據陸軍第四師砲兵營廿六年在南口、漳河、太谷诸役所得教訓,砲兵指揮官對敵我一般情況及我步兵戰鬥計畫等,均未能明瞭,各砲兵部隊尤不易發現敵側防機關之位置,故我步兵攻擊時損失極大,此皆步砲間協定不周或未施行協定之補綴所致也。

又此次桂南宾阳及崑崙關之役,每次戰鬥,亦覺步兵指揮官通知企圖太遲,致使砲兵在射擊準備方面,過於匆促或竟不及準備。

【戰例二九】廿八年四月間,108D直協之砲兵營在宣城作戰經驗,九日上午一時砲兵進入陣地,但四時許我警戒陣地即失,旋主要陣地亦發現敵人。然步砲間連絡不周,砲兵尚不知前面是否友軍抑係敵人,迨敌機槍一響,砲兵遂長及觀測員竟已負傷,所幸友軍由右翼迂迴至敵側背,敵乃敗走而退,下午五時我軍克復警戒陣地及各據點,然當初步砲間協同連絡之不良可見一般矣。

又77A特務團砲兵營廿七年五月二日在魯南會戰(嶧縣金陵寺附近)亦有同右步砲連絡不良之經驗。

【戰例三〇】步兵凡对炮兵射击有所要求,无庸报告高级指挥官辗转传达于炮兵,致失射击良机。据炮十团在阳新、排市、星潭铺一带协同一九三师作战经验,因排市附近地形复杂观测困难,步兵所得之目标均报告层峰至师部,再转至炮兵指挥官转达炮兵营连长,电话既达数十次,手续繁复,迨炮兵连射击准备完毕开始试射,目标早已躲避矣。嗣后步炮间联络应按规定(典四一二)直接由炮兵联络员担任联络,毋庸转报至师部。

【戰例三一】步砲間各種聯絡信號須绵密規定,嚴格實行。此次桂南崑崙關之役,步砲連絡比較進步,但聯絡信號規定未周,且往往不能按照規定或竟完全不按規定實施,致使砲兵不明瞭第一線情況,如此次能嚴格實行聯絡信號,必能更發揮砲兵威力。

【戰例三二】步兵部队長不知利用炮兵射击效果之战例:據鲁南韓莊作战所得教训,我軍攻擊韓莊時,我砲兵連準備五百发彈藥,協同某軍攻擊。殊不知該軍祇要炮兵制壓,而不知利用其效果以進佔韓莊,迨敵人完全離去,歷時甚長始派遣部隊進佔該莊,可見不知利用砲兵射擊效果之程度。

【战例三三】廿七年二月炮九团某营在陕潼作战,由潼關附近砲兵觀測所發現敵人百餘名在風陵渡修理同蒲鐵路機車,此時距我陣地僅三千八百公尺,觀測甚清晰。於是我炮兵於精確射擊準備之後,對該敵急襲猛射,約殲滅過半,但步兵因循不進,不能利用砲兵射擊效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手段,行果敢突擊,致失良機。似此煞費苦心,消耗彈藥,祇因步兵遲疑不進,敵人則利用此機,立刻補充人馬,補修工事,致我偉大砲兵射擊效果,亦即等於無效,實爲今後研究步砲協同者最應注意之點。

【战例三四】上海作战时,教导总队炮兵营协同作战之步兵夜间攻占新阵地,但未将其位置标示,致炮兵无法认识其新位置,次日仍向该处射击,误伤友军甚多。故在戰場上必須隨時將新位置標示,砲兵當開始射擊前亦必需以約定信號要求步兵標示第一線位置為要。

注:以上战例均载于1940年陆军炮兵学校上校教官黄玉山著《国军炮兵运用之参考》一书,但可能由于著述仓促,书中许多时间、地点、过程等未及核实,因此谬误不少。

附:湛先治《信阳附近罗山炮战所得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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