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2026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标准”正式获批立项。这意味着,在省级层面,内蒙古成为全国首个将“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作为系统性标准项目推进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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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工作方案专题研讨会在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埋藏区划定工作方案》审议通过——从那时起,内蒙古就把“标准怎么定”这道题,做成了一个立项课题。

为什么是现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条明确:省级人民政府可将地下文物分布集中、需整体保护的区域划定为地下文物埋藏区,制定具体措施并公告施行;第四十三条进一步要求,在可能存在地下文物的区域,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应先考古调查、勘探。

法律把方向指明白了,但“怎么划”仍是空白。2026年初,国家文物局与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指南》,给出十二条指导性框架。框架有了,可要把“划定”做成一套可落地、可复用的地方标准,内蒙古先走了一步,依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叠加历年专项调查与考古成果,内蒙古没有急着“划区”,而是决定先把尺子定下来。

这份“标准”,到底要标准什么?

过去,各地划定埋藏区,多是“政府公告+规划图层”的组合,口径不一、边界各异。内蒙古这次的核心突破在于把划定流程本身,立项为地方标准。要统一的是四件事。一是数据怎么采集,前期研究阶段,哪些数据能用、怎么算数;二是边界怎么认定,延伸、叠合的规则是什么,避免“一个区一个画法”;三是管控怎么分级,不同等级,对应怎样的考古勘探与建设前置要求;四是成果怎么落地,如何嵌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与自然资源部门协同共管。总之,今后自治区内各地报上来的埋藏区,不再是各自画圈,而是同一把尺子量出来的。

对基建和文保,意味着什么?

对建设单位来说,选址阶段就能在规划图上看到埋藏区范围,不必等到开工后挖出文物再被迫停工,工期和成本都更有底。对文物部门来说,从“发现一处保一处”,升级为“划出一片管一片”。西辽河上游、长城地带、阴山南北,这些文化堆积深厚的区域,第一次有了全域性底图。对公众来说,脚下的文化层有了科学认定。埋藏区不是“不能动的禁区”,而是可展示、可研学的文脉空间。

在全国范围内,把“地下文物埋藏区划定”当成标准项目立项推进,内蒙古走在了前面。国家《指南》的十二条,正在被翻译成内蒙古大地上的经纬度、探孔数和管控等级——从“画圈”到“量尺”,扎实前进。

来源:“内蒙古文旅”微信公众号

编辑:杨净毓

审核:张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