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占用+信披违规!中路股份受损股民可追偿
2026年9月15日中路股份(600818)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中路优势是中路股份出资99%并控股的企业。陈荣是中路股份、中路集团、中路投资
和上海机商的实际控制人。2024年2月至2025年6月,陈荣、中路集团、中路投资和上海机商等关联方,通过中路优势对外投资、支付咨询顾问费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248万元。中路股份未审议、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构成的关联交易事项,也未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同时,2025年6月5日公司披露《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其中明确公司2024年度前十大客户、前十大供应商的名称、交易金额、交易内容等具体情况,同时披露未发现公司2024年度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者潜在利益安排,主要客户及主要供应商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公司披露的部分客户与供应商的关系、交易金额等与实际情况不符,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因此,监管局决定对中路集团、中路投资、上海机商、陈荣分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在2026年4月29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下一个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仍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凡在2025年4月29日—2026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亏损,并在2026年4月27日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可索赔。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证券团队,专注股民证券维权业务,团队深耕该领域十余年,且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并为广大投资者带来受益匪浅的专业法律知识。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证券团队目前代理诚益通(300430)、五粮液(000858)、兴化股份(002109)、东珠生态(603359)、实达集团(600734)、向日葵(300111)、贵州百灵(002424)、太极股份(002368)、迪瑞医疗(300396)、易华录(300212)富恒新材(920469)、湘邮科技(600476)等百余家公司上市公司索赔案件。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证券团队多年来累计为近万名股民获得卓朗科技(600225)、易事特(300376)、摩登大道(002656)、天神娱乐(002354)、金正大(002470)、仁东控股(002647)等百余家上市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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