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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于龙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违法行为,被荆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于2026年9月16日正式出具,该处罚信息的公开也将对涉事主体的海事作业相关合规信用记录产生直接影响。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指向船舶进出内河港口环节的信息报告合规要求,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执法公示,进一步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的合规约束,提醒所有涉船主体严格落实进出港信息报备义务,规避相关违法风险。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于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115*******9034 违法案由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2062010077-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16 作出处罚机关荆州海事局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于龙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115*******9034,其触发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062010077-1-1,最终被荆州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于2026年9月16日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案例也为内河航运相关从业者明确了进出港信息报备的合规红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于龙成立日期2024年4月22日,法定代表人于龙,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全国各地。

事件点评
本次荆州海事局对个人于龙作出的5000元处罚,属于针对自然人未依规报备内河船舶进出港信息的常规监管举措,不涉及任何企业主体的经营资质、核心业务或财务层面变动,对各类市场主体的正常运营均无直接关联影响,仅为内河通航秩序合规警示类的普通行政处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