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一份判决,把一份离奇行政诉讼推到台前。
案件起点在2025年9月29日。林某是马某某前夫的友人,也是公司法务。当天,他们因一起法拍房处理事宜,在上海虹口法院附近发生肢体冲突。
马女士称,林先生多次冲撞、阻拦、限制她人身自由,导致她腰骶尾部严重受伤,她随即报警。
医疗报告显示,马女士有脊髓损伤可能、骶骨骨折可能、尾骨骨折可能。
林先生辩称,自己只是阻拦对方离开,全程没有殴打、撞击,对方也没有倒地磕碰。双方各执一词,说法相悖。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广中路派出所接警。为核实伤情与冲突的关联性,警方两次委托司法鉴定,然而没有鉴定结论能证实马女士伤情由本次肢体冲突直接造成。
结合监控、双方陈述和鉴定情况,公安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林先生殴打他人违法事实不成立。
林、马双方都不服,分别提起行政诉讼。马女士认为自己被打伤、权益受损,要求撤销不予处罚决定,并处罚林先生。
林先生在诉状中称,自己无过错、全程合规,却被警方带走询问、使用手铐、限制人身自由,还没得到饮食保障。
庭审中,林先生抛出惊人诉求。他说,对一人不公,就是对全国人民不公。
他要求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赔偿全国14亿民众每人1万美元,合计14万亿美元,再把这笔钱以精神损失费名义赔给他本人,同时追责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虹口公安分局当庭答辩。事发时林先生情绪极度激动,存在安全风险。
民警依法单手使用手铐,执法合规。警方已提供面包等食物,林先生拒绝食用。公安机关不存在违规执法。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公安机关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民警执法流程合规,也没有侵权行为。行政赔偿的前提是行政行为违法。
最终,法院驳回马女士、林先生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两人各承担25元。
律师表示,民事侵权诉讼按标的额累进收取诉讼费。若14万亿美元天价索赔走民事诉讼,诉讼费将高达数千亿元,普通人根本无力承担。
林某作为法务,提出赔偿全国14亿人每人1万美元再转付给他本人,在主体、金额和归属上都缺乏法律依据,更像舆论噱头或情绪表达,很难算正常维权。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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