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吴言军在会上介绍,商事调解是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争议解决方式,具有尊重当事人意愿、程序灵活便捷、过程严格保密、成本相对较低的特点,能够为经营主体节省大量时间和经济成本,已经成为全球法律服务新的重要领域。为促进我国商事调解行业发展,国务院今年出台《商事调解条例》,为纠纷解决提供了“法治新引擎”。目前,经批准成立的全国14家商事调解组织共受理案件3.3万件,标的额466.82亿元,其中涉外案件142件,标的额7.45亿元,涉及18个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商事调解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作用初步显现。立足“十五五”开局起步,司法部将以依法规范商事调解活动,建立专业化、高水平的商事调解组织和商事调解员队伍,提升国际竞争力影响力为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发力: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行业发展。《条例》赋予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规范、监督商事调解工作的新职责,我们将加快完善配套制度,细化实操规则,依法做好行业准入和存量组织过渡工作。强化行业自律,统一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促进健康有序发展。围绕保障《条例》贯彻实施,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完善商事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的有关意见,畅通商事调解协议效力确认转化机制,打消企业“调了不算数”的顾虑,让商事调解不仅谈得拢,更能落得实。
二是提升能力,培育专业力量。将专业化建设作为提升商事调解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开展常态化、实战化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商事调解队伍能力素养。加快制定调解员国家职业标准,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健全与专业能力相匹配的等级评价体系,增强职业吸引力和荣誉感。聚焦贸易、投资、金融、运输、房地产、工程建设、知识产权等不同领域,分行业培育骨干力量,依托专业优势高效化解商事争议,带动提升全行业解纷能力,让更多的经营主体认可商事调解,愿意选择商事调解。
三是打造品牌,服务企业“走出去”。全面实施涉外商事调解“千百十”计划,着力培养1000名左右具备跨境沟通能力的高素质涉外商事调解员,重点培育100名左右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商事调解领军专家,倾力打造10个左右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事调解组织,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商事调解服务,维护我国公民、企业和机构海外合法权益。发挥“一国两制”下粤港澳大湾区的独特优势,大力支持湾区商事调解领域交流合作,促进三地差异化、特色化、协同化发展。
编辑: 缪心
责编: 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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