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四)轮车
因其驾驶门槛低、经济实惠等特点
受到群众青睐
重点提醒!
超标电动两轮车、电动三四轮车
全部属于机动车范畴!
驾乘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的危害
危害一: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
这些车辆的驾驶人大多为老年人,未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随意闯红灯、横穿马路、强行变道超车、突然掉头等违法屡见不鲜,这些行为时刻威胁生命安全。
危害二:车辆安全性能低
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
危害三:容易引发事故
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在行驶时,车速比普通自行车、行人要快,易发生刮擦事故;在路上不按道行驶、逆向行驶、随意变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较多。
驾乘老年代步车的危害
01
设计不规范
正规机动车在研发设计阶段均经过严格的碰撞测试,发生事故时能够对驾乘人员形成有效防护,而老年代步车缺少此类安全设计,加之整车自重较轻,侧翻风险较高,小事故极易酿成严重后果。
02
质量不规范
部分生产厂商为压缩成本,车辆车身仅采用单层铁皮制造,结构强度不足,极易出现车辆失控等风险,加之“老年代步车”车速偏快,最高时速可达50~60公里,有些车主还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进一步加剧道路安全隐患。
它们是
马路上的安全隐患
因它们引发的事故
更是屡见不鲜
六安交警再次呼吁大家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此类车辆
一
权威界定:各类电动车属性划分
机动车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工信部在《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819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四轮车产品,其中只有电动自行车产品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其他产品均为机动车产品。
(一)唯一非机动车:合规电动自行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4款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依据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17761-2024《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合规电动自行车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的两轮自行车,具备电助动或者电驱动功能;采用电助动模式的车辆应当配置脚踏骑行装置,仅电驱动模式的车辆可不设置脚踏骑行装置。
(二)全部属于机动车:超标两轮、电动三四轮
01
超标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摩托车
(机动车)
依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标准规定,两个、三个车轮的动力驱动道路车辆(合规电动自行车除外),均归类为摩托车。
凡是时速、重量、功率任意一项超出电动自行车国标的两轮电动车,以及所有电动三轮车,均属于电动摩托车,纳入机动车严格管理。
02
电动四轮车=机动车汽车类
同样根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标准,四个及以上车轮、由动力装置驱动的道路车辆,统一界定为汽车范畴。
市面上所有低速电动四轮车、老年代步四轮车,全部属于机动车,绝非普通代步非机动车。
二
上路必备!驾驶电动三四轮车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依法取得对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01
[ 电动三轮车 ]
需持有D类驾驶证
02
[ 电动四轮车 ]
需持有C2及以上驾驶证
无对应驾驶证驾驶上述车辆上路,均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将依法从严处罚。
三
上路红线!机动车上路硬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超标电动两轮车、电动三四轮车既然属于机动车,就必须遵守机动车通行全部规则:
1
必须上牌
2
禁止改装
3
合规年检投保
四
权威界定:各类电动车属性划分
很多市民购车被商家误导,误购非标、拼装电动车,无法上牌、上路即违法。两步快速辨别合规车辆:
第一步:查工信部公告
登录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https://service.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xxgk/index,输入车辆型号查询。能查到就是合规车,查不到就是非标车,严禁上道路行驶。
第二步:看证件、查发票
看合格证。合规电动三、四轮车随车都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若随车的合格证是“老年代步车合格证”、“厂内用车合格证”、“蓄电池观光车合格证”或其他名称的,均为非标车。
看发票。合规电动三、四轮车在购买后,销售门店都会向用户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若商家开具的发票是普通发票或收据不能作为注册登记的依据。
五
明确处罚!无牌无证电动车上路处罚标准
针对超标电动两轮车、电动三四轮车无牌无证上路违法行为,交管部门严格依法处罚:
1
有证无牌上路
持有C2、D等对应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上牌电动三四轮车、超标电摩,记9分,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2
无证驾驶机动车
未取得对应驾驶证驾驶电动三四轮车、超标电摩,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3
阻碍执法履职
拒不配合交管执法、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安交警提醒
电动车≠非机动车
合规是底线,持证是准则
漠视交通规则不仅面临行政处罚
更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请文明守法 平安出行
来源:六安交警
编辑/天秤 监制/兰天 终审/孙峰 朱天明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