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湖南湘江新区)
秸秆是成熟农作物茎叶部分的总称
通常指水稻、玉米、棉花等农作物
在收获籽实后的剩余部分
注意!
乱烧秸秆,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和规定的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在禁止焚烧的区域和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依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在我省露天焚烧秸秆,拒不改正可处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旦引发火灾,还要承担治安乃至刑事法律责任。
致全区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农民朋友:
你们好!金秋送爽,稻谷飘香。丰收时节,也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关键阶段。目前,湖南湘江新区实行全域全时段露天秸秆禁烧。露天焚烧秸秆,既污染大气、损害群众身体健康,还会破坏土壤结构,甚至引发火灾,影响生命财产安全。为守护湖南湘江新区碧水蓝天,维护大家切身利益,现向广大农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响应号召,做秸秆禁烧的“践行者”
焚烧秸秆不仅浪费资源,还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和烟尘,严重污染空气环境,影响居民健康,甚至可能引发火灾事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从自身做起,自觉做到不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杂草、树叶和垃圾,确保自家农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二、科学综合利用,做绿色农业的“推动者”
秸秆是宝贵的农业资源,可以通过肥料化(粉碎还田等)、饲料化(青贮等)、燃料化(生物质发电等)、基料化(食用菌基料)、原料化(酒厂原料等)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希望大家转变观念,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秸秆利用率,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三、加强宣传监督,做生态文明的“守护者”
广大农民朋友要争当禁止露天焚烧的“宣传员”,主动劝导家人、邻居、朋友等,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秸秆还田的好处及可能因违法行为所面临的处罚,做到秸秆焚烧危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农民朋友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以实际行动支持秸秆禁烧工作,为建设美丽的幸福家园而共同努力!
湖南湘江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16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