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女子在长春红旗街万达广场夜市被从高层抛下的砖头砸中离世,历时三年多,刑事、民事两段程序均有了结果。9月15日,被害人家属娄女士向媒体表示,该案民事诉讼部分近日宣判:大连万达方面、公寓物业、夜市经营方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共承担40%的赔偿责任;直接抛砖者周某此前已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执行。
▲资料图 据中国之声
案件背景:
多次高空抛物,嫌犯已被判死刑
2023年6月22日晚9时至11时许,吉林省长春市红旗街万达某公寓32楼楼道窗户及楼顶天台处,周某先后向下方人群投掷八块砖头,其中一块击中路过夜市的北京女律师娄某,致其当场死亡。
被害人
而此前,2023年6月17日下午和晚间,周某还曾从同一栋公寓3310室窗户抛掷桶装水和罐装饮料,造成两人受伤。经法医精神鉴定,周某案发时无精神病,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他主动投案,被检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2023年12月13日,法院判处周某死刑,并责令赔偿被害人家属4万余元。
原告追问:
多次抛物为何无人制止?被告逐一抗辩
遇害者姐姐娄女士表示,周某在案发前已有多次高空抛物行为,却始终未被有效制止,“这不是偶发,而是管理严重缺位的结果”。家属决定继续追究相关方的民事责任。
娄女士称,此前其对大连万达集团、万达商业管理集团长春分公司、长春国信谦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即公寓物业)等提起民事诉讼,案由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慰问金等,共计200余万元。
娄女士称,法院判决万达、国信物业(即公寓物业)以及夜市管理经营方公司,总共承担40%的责任。其中万达承担15%,国信物业承担20%,夜市管理方公司承担5%。
该案判决书显示,被告方国信物业公司,其作为案涉公寓及天台的直接管理人,负有高空抛物风险的源头管控义务,其存在天台防护网缺陷未整改、装修砖头违规堆放未制止、公寓人员进出无管控、两次抛物后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过错,故酌定其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为宜;
被告万达物业公司,作为案涉广场的管理人与出租人,负有对广场公共区域的统一规划、安全环境提供、管理监督、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其明知楼上抛物风险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未行使对中食地标(长春)公司的暂停经营、调整位置或要求撤离等协议约定权限,放任危险状态持续,存在管理与监督过失,故本院酌定其承担15%的补充赔偿责任为宜;
中食地标(长春)公司,其作为夜市现场的经营主体,仅对其经营范围内的即时性风险警示负有辅助性安全保障义务。相较于国信物业公司的源头管控义务、万达物业公司的场地整体防护义务,中食地标(长春)公司既无对公寓建筑的管理权限,亦无对广场场地自主进行物理改造、采取高空防护措施的权利与能力,故酌定其承担5%的补充赔偿责任为宜。
赔偿进展:万达已付,物业和夜市在对接
娄女士称,万达方面赔偿款已支付完毕;国信物业与夜市经营方的赔偿,法院仍在积极对接,相关方在筹备资金。其表示,金钱不能换回妹妹,但判决厘清管理方过错,对家属是交代,也希望公共经营场所把高空风险管起来。
图源:受害者家属社交账号
据此前报道,2023年6月22日,28岁的小娄从外地来长春游玩,路过红旗街的夜市小吃街时,被高空投下的砖头砸中头部,不幸去世。当晚,长春警方将22岁、无业的男性嫌疑人周某抓获。
据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因不能自食其力,产生厌世、仇视社会情绪,遂预谋采取从高层建筑物上多次投掷砖头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员生命。6天时间内,他先后向地面投掷了两桶5升桶装水、3罐未开封可乐、8块砖头,砸中楼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摊主,致1死1伤。2024年10月21日上午,相关案件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被告人周某死刑,立即执行。
2025年9月10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小娄父母诉大连万达集团、万达商业管理集团长春分公司、长春国信谦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食地标数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慰问金等,共计200余万元。
同年12月1日,该案民事部分再次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被害人小娄的姐姐娄女士透露,当天法庭就案件补充了一些意见,法院在努力做调解工作。“万达方表示有调解意愿,个别当事人还没有取得调解的授权,大家都在积极努力。”娄女士向南都记者表示,她希望被告方“能真心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在哪,才能知道以后该怎么做,怎么去防止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
来源:中国吉林网综合自红星新闻、中国之声、南方都市报、新黄河、封面新闻
编辑:熊一黎 审校:刘怡彤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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