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卫健委主任在国新会上发言,表示将“引导和抵制不正确婚育观”作为“进一步营造生育支持友好环境”的一环。
卫健委本来不管婚恋,但是主任都对此公开表态了,表明“不正确的婚育观”问题已经非常严峻。
目前男女矛盾之大,绝后不好说,但至少是空前的。
然而在有一个方面男女之间达成了高度统一,那就是不婚不育。
能让矛盾极其激烈的男女在这一点上达成统一,这究竟是男人错了还是女人错了呢?
两方的态度都一致,所以不可能只有一方对或者一方错,否则逻辑不自洽。
要么男女都对,要么男女都错。
如果是男女都对,那卫健委主任还说什么错误的婚恋观呢?
所以只能是男女都错。
那么谁对呢?不言而喻。
简单拆解一下现象背后的逻辑你就发现,这里的对错,不是客观规律的是或否,而是不同群体背后的立场。
也就是说在这种事上,对或错,不是有标准答案的客观规律,而是有预设立场的主观判断。
这个立场是什么?我只能说既不是男人立场,也不是女人立场。
说白了就是,男女在这一立场的高度统一,损害了其他群体的立场,所以这是错的。
错,不在于婚骗、高彩礼、捞男捞女,三胎非亲生……甚至不在于对立,相反,错就错在高度统一,男女统一,男女一致。
你们特么都抱团了,那还了得?
那么为什么男女会在这一点上高度统一呢?
因为压向个体的责任和代价,个体开始实行否决权了。
说2个例子你就明白了。
以前住房市场化货币化之前,是单位解决住房问题。但单身群体几乎没有分房资格,要想要住房需要结婚,而且离婚要退房。那么在这种制度下,你猜男女愿不愿意结婚,又愿不愿意离婚呢?
而在现在所谓市场经济下,企业为了追求最大利润,尽可能要求员工单身,这样就不会分散精力、承担家庭育儿成本,能将利润最大化。那么在这种追求下,你猜男女愿不愿意结婚呢?
这一前一后的对比,说明什么?
这是最基础的一层——
责任都推到最底层、具体的人承担。
因此矛盾也就落在最底层、具体的人身上。
其实,彩礼就是管理方向女性开出的一个空头支票,找结婚的男人兑现。这句话你细品。
你们之间互相争取,互相斗吧,各凭本事。
但是在这一层之上,还是有不同。
毕竟女性承担生育责任,这是生理特征不可推卸和转移,并且维护女性利益符合世界主流文化,所以在底层担责之上,还有差别,那就是男的更底层。
男性更底层(对……)至少有几个好处:
- 符合世界主流和zzzq,赢得世界认可;
- 让女性可感权益更大更多,获得女性支持;
- 通过女性驾驭男性,消耗男性力量,维护稳定和谐;
- 让男性甘于付出,降低社会管理代价;
- 促进资产流动和转移,实现价值生产-流动高效循环。
围绕着这一层,形成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和权威机构宣传。
比如“不能违背妇女意志”、“同意可以撤回”、“生育决定权归女性所有”、“订婚不意味着性同意”、“妇女的家务劳动一年值124万”等等。
但是男性也不要过于不忿,须知:
越是底层的、基础的东西,越具有奠基性、决定性、稳定性——王东岳。
当男性开始不玩,开始行使否决权,有的群体就急了。
这就是为什么女性躺平无人问,男性躺平必须全网封禁的原因。
所以回到主题,不正确的婚育观是什么呢?
其实就是,本来以为惠女、利女可以顺应世界潮流、zzzq、以女驭男、资产流动、经济发展……
但居然忘记了人的欲望和贪欲是无限的,单方面提高某一方的利益和地位,只会让这一方觉得自己吃亏了,越来越不公平,于是行使否决权;
另一方则面对不断高涨的代价和责任,实质上吃亏了,于是行使否决权。
双方在这一点上达成一致,现在第三方不干了。错就错在这。
但是这种错误,是系统性的,是长期积累的,也不排除有境外势力搞破坏,是形成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的,不是倡导就可以改变的。
卫健委很不容易,但是卫健委真干不了三法司的事。
这种长期、系统性、全方位的问题,你怎么倡导呢?
一旦倡导,要么继续剥掉一方的权益惠及另一方,但目前能剥离利益的一方已经行使否决权了,你咋剥离?
要么让已经获得超额利益的一方适当让渡利益,回归均值。但是已经习惯了获得利益,又怎肯轻易回吐?
连“贤惠”都被认定为对女性的压迫和侮辱,还有什么回旋空间呢?
我只能说,相信后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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