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重庆法院发年度刑事典型案例,里面有一桩看得人后背发凉——

罗某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多次从缅甸往重庆倒“麻古”(甲基苯丙胺片剂),最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已经被执行死刑。

别看新闻就几行字,拆开一看,全是惊悚片剧情。

一、一开始只是“送400颗”,后来直接干成跨境毒枭

2020年9月,罗某某在重庆巴南这边,接了个电话:对方要400颗麻古。

他安排小弟程某送货,结果程某一到小区就被警察按住,身上38.34克红色片剂,检出甲基苯丙胺。

正常人这时候该跑路认栽了吧?

他不选。他直接“跑路到国外”——2020年9月10日,从云南偷越国境去了缅甸

到了境外,不是避风头,是“升级打怪”:

2021年8月,安排人接毒1641.47克;

2021年9月,从缅甸上家买约20万颗(18303.51克),分给好几个下家;

2022年7月,又安排人接8495.4克;

同月,在缅甸组织约25万颗(23526.3克)走私入境,经云南运往重庆。

算总账:罗某某多次走私贩卖运输的甲基苯丙胺片剂,一共 52005.02克——

52公斤多。

一颗麻古按0.3—0.4克算,这够几万、十几万人次吸食。不是“带点货”,是把整条毒品链往重庆家门口拽。

二、为啥必须死?法院说得明明白白

罗某某有几个“加满刑”的标签:

前科在身——累犯、毒品再犯;

被网上追逃后不收手,逃到缅甸继续干;

直接跟下家谈数量、谈价,是主犯;

从境外往境内灌大宗毒品,社会危害不是“一户人家出事”,是一大片青少年、家庭、治安全被啃;

明知道上次货被查了,还接着发下一批。

重庆五中院判得干脆: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 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高院维持,最高法核准,执行。

说白了:这不是“量刑重了”,是罪已经顶到天花板。

三、别以为“毒”离重庆人很远

有人刷到这种新闻会想:跨境、缅甸、麻古,跟我有啥关系?

关系大了。

现在毒品早不只剩“白粉”“摇头丸”:

三氟乙咪酯塞进电子烟弹,卖给小孩;

“奶茶”“跳跳糖”“减肥药”里藏麻精药品;

夜宵局、牌馆、网吧、兼职群,都可能有人递一根“提神烟”。

重庆法院数据也很直白:

2025年全市审结一审毒品案2455件3068人;2026年1—5月就审结1173件1436人;全年判5年以上277人。

不是没案子,是案子一直没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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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罗某某这种人,最坑的是“带年轻人下水”

他安排过的程某、潘某波、余某军、王某春、皮某……

好多就是“帮接个包”“帮开趟车”“帮送个东西”,以为赚个辛苦费。

等警察敲门才晓得:接的不是快递,是刑责;开的不是网约车,是运毒车。

毒品圈最毒的套路就这句:

“哥子,顺路捎一下,不出事。”

出了事,主犯在缅甸躲着,背锅的是你娃。

五、最后说句硬话

罗某某被执行死刑,不是“一条命抵一条命”的情绪活,是给所有人交底:

跨境大宗贩毒:死刑红线,真踩真崩;

麻古、冰毒、上头电子烟:不是潮玩,是刑场门票;

帮人接包、代收件、开车带路:别信“与我无关”,《刑法》认痕迹不认借口;

在重庆,禁毒不是6月26日发海报,是法院、公安、口岸、学校、社区一起掐。

老百姓过日子,最怕家里有人碰毒。

你自己不吸、不带、不帮送,是底线;

看到朋友圈“高薪带关”“顺路带货”“新型提神”,直接举报,是情分。

毒这条线,碰一下,人生就切到“执行死刑”那一行。

别等镣铐响在耳边,才想起没人提醒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