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其中一案格外扎眼:
2023年《狂飙》热播,有人趁机卖“狂飙酒”。瓶身、瓶贴、瓶盖、包装箱,全是“狂飙”,字体还仿片头,不少消费者以为是官方联名。卖酒的两家公司,都是在剧热播期才注册的,没拿到任何授权,却全网铺货、线下招商,宣传还搭主角名字和剧集画面。
结果:一审判决停止不正当竞争、消除影响、赔偿500万,代工啤酒厂就其中50万承担连带责任;二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蹭来的热度,连本带利吐了回去。
看到这你可能觉得:这是大公司之间的事,跟我这点小生意有什么关系?
恰恰相反。这个案子里藏着的,是每个做生意的人都在反复面对的一个问题——怎么借势,才不越界?
一、法院凭什么判500万?——保护的从来不是"狂飙"两个字
有人不理解:"狂飙"一个剧名,凭什么不许别人用?
因为法院保护的不是这两个字,而是“狂飙”在观众心里已经和那部剧牢牢绑定——这在法律上叫"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
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让人误以为你的货是他的货,或以为你们有授权、合作,就是不正当竞争。“狂飙酒”两头都踩:用了剧名,还做得像官方联名。
更关键的是故意:热播期注册、字号叫“狂飙”、包装仿片头、宣传绑主角。主观攀附,客观误认,重罚不冤。
蹭来的热度是租的,账单是自己的。
二、这四种"蹭法",中小老板最容易踩
狂飙酒案离普通人很远,但下面这几种事,就在你身边:
起名蹭:剧火、词火、人火,就拿来做产品名、店名、账号名。判断只看一条:你看中的是词,还是它背后的热度?
包装蹭:配色、版式、字体、瓶型往大牌靠,让顾客第一眼看岔。
搜索蹭:买别人企业名、商标做搜索关键词,客户搜他,跳到你。2025年10月15日施行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款,专门管它。
话术蹭:直播间“大牌同厂”“明星同款”“平替版XX”,暗示关联又不敢明说。
还有个值钱的细节:啤酒厂没蹭,只接代工,也赔了50万。
因为它是专业生产者,有审慎审查义务。凭空冒出的“品牌方”,让你生产正热播的剧名酒,你心里没数吗?代工、供货、印包装、做设计,都别以为只是“打工的”。
三、上新品之前,先过这三问
结合周敏律师经办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实务观察:来找律师的当事人分两种——一种是被蹭了想来维权的;另一种,是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自己"蹭"出事了。后一种里,十个有九个不是存心使坏,是真心觉得"就是个名字而已"。
亏就亏在,没人帮他在上新品之前,过一遍这三问:
第一问:这个名字,是蹭来的还是自己的?
动手前搜一遍:有没有热播作品、品牌、名人和它重名?同行有没有更早用?十分钟的事。
第二问:顾客会不会认错、误会有关联?
别辩“我又没说我是他家的”。法律看客观效果:普通顾客扫一眼,会不会以为是同一牌子、同一厂、有授权合作?会,就停。
第三问:万一对方找上门,我拿得出什么?
包装是原创还是搬的?名字是自创还是捡的?有没有在先使用记录?这决定你是普通纠纷,还是故意攀附的典型案子,判赔量级就从这里拉开。
四、整件事,说到底就两句话
对想蹭热点借势的人:借势借的是趋势,不是别人的牌子。蹭热度做出来的生意,法律早就替对方把账单开好了——除了民事赔偿,市场监管部门还能没收违法商品、按违法经营额最高罚款五倍。
对被蹭的人:你没注册,不代表你没权利。证据在,理就在。
多数老板不是想使坏,是分不清"借势"和"侵权"中间那条线。
而这条线,值500万。
行动建议:
如果你正准备上个新品、换个包装、起个名字,或者发现有人正在蹭你的牌子——把情况(名字/包装/对方怎么仿的,截图或链接)发过来,我直接告诉你三件事:
① 这算不算蹭、蹭到了谁的;
② 真要被告或真去告,双方牌面差距在哪;
③ 下一步先做什么,花最少的钱把风险或损失摁住。
也转给身边做生意的朋友——热点年年有,别让500万的账单替他上一课。
本文作者:周敏律师
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 知识产权部主任,十年只做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知产犯罪刑事辩护。
擅长处理即涉行政监管,又涉民事起诉赔偿,甚至牵扯刑事犯罪的刑民交叉、民行一体类知识产权案件。
依托十年知识产权办案积淀,打磨出一套从行政、诉讼、刑事多维度的案件评估体系,事前评估清楚:界线在哪 / 能不能告 / 值不值得打——少走弯路,少花钱。
或许你的生意,就只差一次专业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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