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富(化名)的个人信息又被他人盗用了——他妻子所在单位核查个人事项报告,组织部门发现石富是一家化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唯一的股东。
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名为西安泰尔奇化工有限公司,注册于2017年6月14日,注册资本600万元,石富是发起人、首任法定代表人、唯一的股东。该公司还曾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近千万元,被税务机关罚款50万元。
事实上,这已不是石富第一次被盗用个人信息。2021年时,石富就职的陕西某事业单位给石富补缴社保,发现一家建筑公司曾在2017年9月给石富缴纳过社保,该建筑公司负责人承认,该公司要办理一项资质,但员工人数不够,便找了代办公司,后将代办公司提供的石富的个人信息录入社保系统拼凑人数,石富的身份是门窗安装工。后来经交涉,石富被冒用身份缴纳的社保记录被撤销,该建筑公司用欺骗手段取得的资质也被撤销。
时隔五年,再次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盗用,石富深感无奈。他拨通工商档案中留存的开设公司时的代办人电话,对方亦表示不知情;前往公司注册地查找,却发现那只是一户普通居民。目前,石富已向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浐灞国际港分局提交撤销虚假登记申请书,同时也已向警方报案。但如何证明不是自己开设的这个公司,仍是难题。
石富表示,“现在就看能否从税票入手查起,看税票开给谁了,又是谁交的50万元罚款。”
石富(化名)前往工商档案中的公司注册地探查
石富表示,他自2009年参加工作以来,先后所在的三家单位都是事业单位,没有开办公司或入股公司。
工商信息显示,2024年9月23日,泰尔奇公司因“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100份,金额合计9868963.54元,税额合计1677723.76元,价税合计11546687.3元。”因此,税务机关对泰尔奇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
为查清案件细节,石富前往税务部门查询相关记录,尽管他出示了身份证及市场监管部门调取的注册材料,税务部门仍以系统未关联其信息为由,拒绝提供查询服务。
无奈之下,石富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虚假登记撤销申请。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表示,2017年企业注册未普及人脸识别,仅做形式审核,身份冒用注册公司的情况较为常见。
9月7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浐灞国际港分局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显示,“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对该公司涉嫌虚假登记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论作出撤销或者不予撤销登记的决定。”此外,石富已就个人信息被盗用一事报警,警方尚未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
市场监管部门受理通知书
连日来,石富奔波于市场监管、税务、派出所等多个部门,却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他感慨,正常注册公司流程顺畅,可想要撤销被冒用身份注册的公司,维权难度极大。
石富的遭遇并非个例。2026年3月,人民日报曾刊文曝光此类维权困境:不少人身份被冒用注册空壳公司,用于虚开发票、恶意负债牟利,当事人无辜背负风险甚至沦为“老赖”。此类案件因时隔久远、异地作案等特点,公安机关难以核查取证,报案立案难、当事人自证难,形成维权死结。石富此次报案,也遭遇了相同的取证难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石佳友分析,为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制度规定登记机关仅对登记材料做形式审查,在进行企业登记时不需要本人到场,也不认证人证是否相符。另一方面,许多公司在进行登记时,主要由中介机构代办,而一些“黑中介”并未审核证件真实性,甚至主动伪造登记材料。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身份冒用注册企业主要分为三类,仅不知情被盗用的情形可依规申请撤销登记,其余情形需当事人自行担责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为整治乱象,监管部门近年接连出台新规,规范中介代办行为、推行实名认证登记、优化冒名登记撤销机制,持续畅通群众维权渠道,从源头防范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
来源 | 澎湃新闻
编辑 | 冯进容
审读 | 陈建国
二审 | 蔡志军
三审 | 王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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