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自媒体披露,武汉大学曾经的硕士生杨景媛疑似到西班牙读博士,依据有两个,一是杨景媛的社交账号IP属地显示西班牙,一是西班牙马德里卡洛斯三世大学的奖学金候补名单中有杨景媛的拼音全名。于是,国内网友继续穷追不舍,向卡洛斯三世大学反馈杨景媛的“脏历史”,想着让她的博士也读不成。
对,杨景媛在西班牙读博目前只是疑似。
杨景媛确实陷害过肖同学,让肖同学一家人深受伤害,现在的问题是,她确实是一个“坏人”,可我们在舆论上对她还能继续穷追猛打吗?
这个问题,我是昨天晚上散步无意中想到的,现代文明有一条底线,对“坏人”的追打是有边界的,只要她的“坏”和舆论的监督是匹配的,就在底线之内,如果舆论的追打远大于她的“坏”,超出匹配度,就要警惕舆论在不知不觉中又形成一种暴力。
这就是舆论监督的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边界。
类似例子是,律师对坏人的辩护,就是法治的进步。打个比方,一个人偷了人家几千元,按法律也就判刑一年,可是,法官非得给他判刑两年,这多出的一年便是律师的辩护空间,甚至律师力争把刑期缩短到一年之内也是可以理解,律师的正义就是为当事人尽力说话。
现在就说杨景媛,法院已经判决肖同学不构成对她的骚扰,武汉大学也撤销了对肖同学的处分,她确实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一个是公开向肖同学诚挚道歉,一个是向肖同学赔偿精神损失,可目前的资料显示,她并没有向肖同学道歉和赔偿,所以,对她的舆论监督并不能就此罢休,网民以前是向澳门的大学举报她,现在向西班牙的大学举报她,似乎没什么不对。
甚至呢,杨景媛不仅没有道歉,还扬言要将肖同学“曝光”到底,让他永远身败名裂。她的这种举动,就等于是延长舆论监督的周期——她的“坏”和舆论监督匹配的周期。
反过来说,如果法院判决之后,杨景媛诚恳道歉,并且主动赔偿肖同学的精神损失,事情就画上了句号,这种情况下,舆论再穷追猛打就涉嫌防卫过当,突破边界感。
文明的底线,不只体现在对好人的保护上,更体现在对坏人的保护上——对坏人的惩罚是有一个区间,超过这个区间就是侵犯坏人,法律和舆论就要保护坏人。具体到杨景媛身上,在她还没有正式向肖同学道歉之前,我们可以继续谴责她,或向相关学校如实检举她的“脏历史”,但不能去殴打她,也不能有过分的羞辱性言辞。
若对某个“坏人”进行无底线追讨,这个逻辑就可能用在每个人身上,容易自我反噬。
现在的问题是,杨景媛还没有完成道歉和赔偿,正义也就没有得到伸张。
网民如实给西班牙的大学举报杨景媛陷害同学的事,如果学校受理并且果断拒录或开除杨景媛,我们可以欢呼“舆论的又一次胜利”,但是,如果学校受理了,却继续录用杨景媛,给出的理由是“挽救她”,我们又该是怎样的舆情应对?中西文化差异,有些在我们这儿不“挽救”的却在人家的地盘上“挽救”,又又该如何是好?
这些问题我在思考,大家也可以思考。
现在我最大的呼唤是——
杨景媛赶紧公开道歉吧,私下道歉不行的,因为你是公开诬告肖同学,持续时间长,并且给肖同学一些精神赔偿,这样让你的“脏历史”画上句号,然后舆论偃旗息鼓,你该干嘛就去干嘛,包括你可能去西班牙读博士,如此放下心理包袱,安心读书或工作。如果你公开道歉和赔偿完成,还有人对你不依不饶叫骂,我可能就站在你一边。
杨景媛,道歉吧,结束有关你的舆论。
(作者:李成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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