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X等七人在2018年9月9日、12月19日偷越国境,熊X于2024年1月18日投案。李鉴春律师担任辩护人,通过专业辩护,检察院采纳其意见,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展现了律师在涉边境类刑事案件中,精准把握行为性质、情节及政策,推动司法裁量宽缓化的专业能力。

"一份签了字的协议,但签名的人说压根没看过内容,这份协议算谁的?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背后却隐藏着复杂的法律逻辑。在熊X偷越国境不起诉案件中,也有着类似微妙的法律谜题等待解开。
熊X与汤X等七人,为了获取境外居留记录、转换驾驶证,在2018年9月9日和12月19日,先后两次偷越国境。2024年1月18日,熊X主动投案后被取保候审。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李鉴春律师接受委托,开始构建他的不起诉辩护体系。
李鉴春律师有着深厚的法学背景,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还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转行做律师后,他又在2010年被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聘请为经济法学特聘讲师。丰富的经历让他在面对熊X的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和判断。
李鉴春律师通过系统阅卷、法律研判及政策分析,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入手。他指出熊X偷越国境是为了办理驾驶证转换手续,在国外停留时间短且未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这与其他目的的偷渡行为有显著区别。他还全面梳理从宽情节,像熊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无违法犯罪前科且一贯表现良好,涉案时间过去多年且未再犯同类行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慎押、慎捕、慎诉”的司法政策,他论证本案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法律精神,具备不起诉的实质条件。
为了让检察官采纳自己的观点,李鉴春律师多次与其进行专业沟通,阐明观点,并正式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系统论述事实、情节、法律与政策依据。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认定熊X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等法定从宽情节,依法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这个案件中,李鉴春律师精准把握行为性质、全面梳理从宽情节、主动衔接司法政策,成功争取到不起诉结果。这也让我们看到,在法律的天平上,每一个细节、每一项情节都可能影响最终的裁决。正如那句话所说:在法律的迷宫中,一个小小的情节变动,都可能改写整个案件的走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