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这起案件的彻查与惩处,既是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正本清源,更是给整个文博行业敲响了责任警钟。
▲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局部),2025年被指出现在北京一拍卖公司预展中。图/澎湃新闻
新京报社论
9月16日,据新华社报道,南京博物院相关受赠文物管理问题所涉责任单位和人员已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徐湖平利用担任南京博物院常务副院长、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促成商业合作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此前,已依规依纪依法给予徐湖平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原省文化厅、省文物局、南京博物院、原省文物总店张某等相关责任人,因履行岗位职责不力或执法监督责任不到位,对违规调拨销售书画等问题负有相应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分别给予开除、撤职、降级、党内严重警告等相应处理。
一幅“奇幻漂流”多年的名画,牵出一起追责29人的文物大案。此次追责并非简单的个案问责,而是一次系统性责任倒查。对这起案件的彻查与惩处,既是对历史遗留问题的正本清源,给捐赠人及其后人一个交代,更是给整个文博行业敲响了责任警钟。
即便案件时间跨度长达数十年,涉及多个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相关人员也为自身行为付出代价。南京博物院原院长徐湖平虽已退休多年,仍难逃法律制裁,充分彰显了文物领域终身追责、绝不姑息的鲜明导向。
如今,《江南春》已经回到南京博物院,责任人已经被依法惩处,但复盘此案对规范文物保护管理仍有现实警示意义。
1959年,庞莱臣家人曾给南京博物院捐赠包括仇英《江南春》图卷在内的“虚斋旧藏古画”137件。66年后,这幅画却现身拍卖会,起拍价8800万。后经调查,《江南春》图卷被专家鉴定为赝品后,1997年由徐湖平等人签字审批拨交江苏省文物总店,2001被“顾客”以6800元价格购买。
博物馆是公共文化遗产的专业守护者,馆藏文物无论真伪,均属于国有公共资产,处置、调拨、流转都必须遵循严格的法定流程,绝非某个领导或少数人可以随意决断。但该案却暴露出部分文博机构和个别人员,在管理制度、监督流程上存在诸多漏洞,尤其是受赠物品管理制度规范不严格,最终造成文物流失的严重后果,同时也损害了文博机构的公信力。
不可否认,文物保护具有一定专业门槛,这种“封闭性”为少数人辗转腾挪、违规操作留下了空间。文博机构如何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补齐制度短板,成为摆在各级文博管理部门面前的必答题。
此案发生后,国家文物局部署推进全国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全面排查藏品流转、保管、处置各环节风险,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在管理制度层面,则积极打补丁,新修订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1月正式实施,通过制度设计实现“管理留痕、流程可溯”。
比如,《办法》对藏品的日常保管清点及保护利用,提出了更为精细的技术与程序要求,藏品从取得、鉴定、定级、建账、建档,到库房管理、出入库、清点、退出、保护、利用等全过程要求规范记录,信息实时更新,特别强调了法人代表和保管人员离任时的移交责任,防止因人员变动导致账目不清。
同时,《办法》还建立了透明规范的捐赠与退出约束机制。要求必须签订捐赠协议并明确基本内容,依法约束捐赠藏品的处置方式,切实维护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对藏品退出也进行了严格限制,要求必须经过专家评估和文物行政部门的审批程序,确保藏品退出程序严格谨慎、有法可依。
博物馆文物都应得到妥善守护。对文博行业而言,唯有以全流程监管堵住漏洞、以终身追责筑牢底线,规范藏品入库、保管、流转、退出全链条管理,才能为每一件文物守住安全红线,让文脉传承有序。
编辑 / 何睿
校对 / 贾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