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西南某地一小区烈性犬咬伤5人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

事情发生在9月12日下午6点左右,一私家车在小区门口停下,车门刚打开,一只牛头梗便从车里窜了出来,直接扑向在一旁玩耍的一个三岁左右的小女孩,把小女孩的脸部、耳朵和脖子咬得稀巴烂。

小女孩的母亲徒手上前,拼命护住女儿,结果自己的手也被咬伤了。

小区的垃圾清运师傅见状,赶紧抄起东西上前驱赶,也不幸被抓伤。

可这条发了狂的疯狗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依然在人群里四处乱窜,又咬伤了另一名小男孩。

结果,在平息事件的整个过程中,先后有5人被咬伤。

而养狗人呢,据说不是本小区的住户,而是来小区找人的。整个狗咬人过程中,先是手拿狗绳在后边撵狗,却始终没有撵上。狗闯祸之后,她才拴上狗绳,两只手紧紧拽住,两条腿紧紧夹住,一脸懵逼的面对着围观、指责她的人群,无言以对!

那架势,究竟是在控狗,还是在护狗,谁也说不清!

说实在话,这些年,狗咬人事件,我们见得实在太多了,因为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了,养狗比孝敬爹娘还上心的人也越来越多了。

还记得2021年7月初,徽州宴女老板遛狗伤人、一时间红遍全网的那件事吧!狗疯人更疯,你看把她给疯的:

“你敢弄我的狗,我就弄死你的孩子!你孩子没我的狗值钱,我几千万都赔得起!”

“干几个徽州宴了,都是老娘我干的!”

同年9月20日,中原某地,一“贵宾”养的两条贵宾犬,被一女子(又是一遛狗女子!)牵着,在小区遛弯时,惊吓、咬伤了一位八旬老太。老太家人始终也没让他们赔偿什么的,只想让涉事狗主人向他们道个歉!

到了同年11月20日前后,江城一女子在自家住的小区坠楼轻生,家属称女子生前曾与小区遛狗不拴绳的业主多次发生冲突,还在上班路上遭对方围堵侮辱。

事发后,死者家属发现一自称狗主儿媳者,曾多次在业主群辱骂轻生女子。

11月22日,死者家属表示已锁定聊天群内骂人者的身份,并聘请律师走司法程序!

狗名牛头梗者,鄙人还是第一次听说!且不说它是不是烈性犬,单是一看那长相,一听那名字,就让人浑身一哆嗦,然后再来一激灵!

上述几件狗咬人旧事,不是一狗咬一人,就是两狗咬一人,可这只牛头梗,一口气咬了5个人!——你说它烈不烈,你说让疯不疯?

国家现在虽然还没有统一的禁养犬名录,但各地发布的名录中,牛头梗赫然在列!

那么问题来了:养狗者在购养时,你不知道你自己养的是烈性犬、禁养犬吗?你知道你养的是烈性犬、禁养犬,拿着狗绳当摆设、显摆的吗?

本文罗列的先前和当前发生的狗咬人事件,有两个共性特征:一是狗咬人事件多发生在夏季,二是大多发生在女人遛狗时。

为什么啊?

前者是因为夏季天热,人还狂躁呢,何况是疯狗?更何况是疯牛头梗?

后者和女司机是一个道理:心智、眼力、胆识达不到,控制不住、驾驭不了呗!更何况通常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更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即便是女汉子,也奈何不了一只疯狗啊!

可世事偏就这么奇怪:一个家庭里,想养宠物狗的,多半恐怕还是女人!

说起女司机,前段时间,在附近一个路口见到一个非常经典的车贴,三句话:女司机,科三考了8次,多谢关照!

这当然是幽默!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个车贴揭示了事物的本质特征,明确告诉大家,以示警告!

如果所有的养狗人也有这样的素质,也有这样的清醒意识,知道自己养的是牛头梗、是烈性犬、是禁养犬,那就出门必带狗绳,远离人群密集之地,万不得已经过,就告诉大家离远点儿!如果是这样的话,还会发生这样的一只狂犬连伤5人的惨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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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首次从国家法律层面将养犬管理纳入治安处罚范畴。各地通过宣传活动、专项整治、便民服务等措施,推动文明养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区协同、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

文明养犬的主要规范包括遛狗必牵绳、粪便及时清、定期打疫苗、主动避让行人等。

遛狗不牵绳、犬吠扰民、粪便不清理、违规饲养烈性犬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容易引发社会纠纷,更要命的,是造成人身伤害。

文明养犬不仅是个人素养的体现,更是城市文明的缩影。养犬人应当依法养犬、文明养犬,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影响公共环境;携犬出户应当主动避让他人,即时清除犬粪。

另一方面,治安民警不能总是放马后炮!事发了,报警了,你才上门去处理,早干吗去了?在办公室喝茶、看报纸的吗?有人可以,你不行!因为你肩负的是公众的安全责任!要走出办公室,走出单位大院,主动到自己负责的辖区去,查隐患,搞预警,提醒大家防范!

这一点儿,我觉得我们这里的叔叔们做得就很好。我亲眼见过两次,辖区民警深入我们小区居民楼道,检查楼道堆放杂物的问题;还在街上见到过叔叔们深入沿街商铺,一家家挨住排查灭火器的设置情况。遇到没有开门的商户,叔叔们还当即打电话联系,要求商户到场接受检查。

如果什么事情都像我们本地的叔叔这样,做得这么到位,我觉得,我们居住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就不会发生什么事情!

如今,咬人的狗主人已经按照最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刑事拘留了,还有的说已经被逮捕了!她一定要为自己疯狂的行为(饲养禁养犬)付出代价,活该!

只是可怜了那位可怜的小女孩,本可以是花容月貌的靓丽人生,却被一个女人养的一只疯狗毁了容,给她的人生带来了沉重的苦难!一次次的手术,一次次的整容,这得给她的学业、事业、身体、心理带来多么深刻的影响啊!

这次狂犬伤人事件告诉我们,如果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如果有法不能严格执行,如果养狗人没有必须的素质,那么,公共安全、公众安全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同时,这也提醒养狗人:如果你不具备必要的基本素质,不想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即便你有千分万分的喜欢,你也不应该养宠物狗出去恶心人、祸害人、伤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