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月30日起,收银台要把"借钱"和"付钱"分开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将于9月30日施行,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第十二条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选项,也不得为这类产品提供营销服务。这意味着,收银页面需把银行卡、余额等支付工具与贷款、理财等金融产品分专区独立展示,禁止默认勾选或诱导购买。第十条禁用"低门槛""秒到账""低利率"等诱导性用语;第十四条要求弹窗显著标明广告并提供一键关闭;第十五条禁止默认勾选和违法搭售。记者在投诉平台看到,有消费者扫码缴费时误触分期选项,一笔15000元的消费被分期,产生利息和手续费共计120.89元。 提醒:付款前看一眼有没有被勾选的分期或"信用付",有就手动取消,看不清就截图留存。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9月15日)
二、西安破2.77亿元非法放贷案,小卡片专盯司机骑手
西安铁路警方侦破一起特大非法经营放贷案。团伙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营运车辆密集区域大量投放贷款小卡片,专门瞄准网约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外卖骑手等日结灵活就业群体。放贷人用"千元日息十元"营造低息错觉,警方核算后确认,实际年化利率高达365%;还款规则更狠——日常还款只抵扣利息、不冲抵本金,只有一次性全额结清本金,计息才会终止。一名司机最初借款3000元,4年间累计借款9.2万元、还款超20万元;另一名司机本金9000元,3年累计付息9万元。案件涉案金额2.77亿元,受害群众2000余人;2025年10月警方在西安、北京、兰州三地同步收网,16名成员全部落网,缴获制式借条1277份。以公安机关通报为准。 提醒:判断一笔借款贵不贵,别看"日息几元",要问"年化多少"。
(来源:西部法治报,9月15日)
三、直播间里的"催收员""银行经理""律师",说帮你追债
有不法分子在直播间、社交软件上冒充催收员、银行经理、律师等身份,以"帮忙追债""核查资金"为名行骗:先用热心人设接近受害者,取得信任后编造理由要钱,得手就拉黑失联。同期报道还指出,部分分期产品用"低月供"话术引流,通过拉长还款期限、把利息和各项收费拆分成服务费、担保费等名目,压低每期还款金额,借款人实际承担的年化综合融资成本往往明显更高。记者查询投诉平台发现,以"金融""陷阱"为关键词可找到一千余条投诉。 提醒:真催收不会找你要钱,追债只走银行官方客服和法院、调解组织。
(来源:华夏时报,9月15日)
四、"培训贷":还没上班,先背上几万贷款
求职旺季,"招转培""培训贷"骗局高发,套路固定四步:发布"零基础、高薪、包就业"岗位引流;面试时刻意贬低求职者能力、制造焦虑;再以"岗前培训""行业大牛带教"诱导缴纳高额培训费;最后拒不安排工作,或提供与承诺严重不符的岗位。升级版"培训贷"更隐蔽——同时拿出培训服务协议和第三方贷款合同催促签字,贷款资金直接划给培训机构。即便机构失联跑路,借款人仍须按期还款,逾期直接影响征信。北京警方曾查获一家以知名企业名义虚假招工的公司,向求职者收取数万至十几万元"打点费",11名团伙成员已被依法批捕。 提醒:面试是双向选择,不是"买工作";入职前被要求交钱或办分期,请直接离开并留好证据。
(来源:新浪新闻(综合公安部刑侦局、央视网、人民公安报等),9月14日)
【今日一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现行有效)
【律师说】分期看清、卡片拒收、追债走官方、入职前不交钱。收银台前看清有没有被勾选的分期;车窗缝里的小卡片别捡也别打;直播间里说要帮你追债却先要钱的,一定是骗子;招聘台前让你先交钱、先办贷的,不是工作机会——每天3分钟,看懂借贷里的那些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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