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观点网讯:9月16日,方圆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与要约人YONCAN CO., LTD.就收购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收购者除外)的可能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联合发布每月更新公告。
公告提述三份过往文件:双方于7月28日刊发的规则3.5公告,内容有关收购、要约、股份认购及认股权证认购;双方于8月17日刊发的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延长寄发综合文件的最后时限;以及公司于9月10日刊发的通函,内容有关股份认购、特别交易及认股权证认购。
公告称,作出要约须待收购完成后方可作实,而收购完成须待购股协议项下先决条件于收购截止日期或之前获达成或(倘可豁免)豁免后方可作实。
截至公告日期,除规则3.5公告“收购之先决条件”一节所载分段(b)的条件(刊发规则3.5公告)外,购股协议项下概无其他先决条件已获达成或(倘可豁免)豁免。
公司已寄发通函,以考虑股份认购、特别交易及认股权证认购等事项,股东特别大会将于9月30日举行。公司将于适当时候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就要约的状况及进展作出进一步公告。
公告同时作出警告:仅于收购完成后方会作出要约,而收购完成须待购股协议项下先决条件获达成或(倘可豁免)豁免后方可作实,因此收购完成未必一定会落实,要约亦未必一定会作出。
董事不会在公告内就要约是否公平合理或应否接纳要约发表推荐建议,并提醒股东在决定是否接纳要约前细阅综合文件,包括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要约发出的推荐建议及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