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懂妇幼、有保健能力、能持证上岗"的医护人员,将成为托育体系的重点需求型人才。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有关工作的通知》,围绕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和管理作出系统部署,提出 5 部分 18 条举措,推动其专业化、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通知》明确,中央投资支持的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当年开工、第二年年底前竣工,竣工后一年内投入运营;各地要确保2030 年前实现地市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
这不是一句口号。通知同步部署了托育综合服务中心的三大枢纽职能:服务引领、培训指导、质量管理。其中,"强化队伍建设"被单独列出:
建立由婴幼儿保育照护、卫生保健等领域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兼职托育队伍,健全人员激励、考核和保障机制。
这三件事,与医护相关
把通知拆解到执行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要做三件与医护人员密切相关的事:
① 做优托育服务严格落实机构管理、保育指导、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人员安全等要求,以高标准确保托育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② 加强健康指导可与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在托婴幼儿提供体格检查、疾病防控、伤害预防、营养膳食等专业指导服务。
③ 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专兼职托育队伍,健全人员激励、考核和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托育人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换句话说——未来五年,从地市到区县,"懂妇幼、有保健能力、能持证上岗"的医护人员,将成为托育体系的重点需求型人才。
持证破局:妇幼保健员
响应政策要求,"妇幼保健员"专项能力提升项目正式招生。
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考试通过者颁发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证的妇幼保健员考试合格证书。这份证书不仅是对您专业技能的认可,更是您职业生涯中的宝贵财富。
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内容丰富多样,从母婴护理的基础知识到技能实践,从孕期保健到产后恢复,从婴幼儿护理到常见疾病预防,全方位覆盖妇幼保健的各个环节。
通过系统化的学习,学员将能够全面了解母婴健康管理的各个方面,成为专业的妇幼保健员。
招生对象
报考条件(满足任一条件即可报名)
18-55周岁;
中专及以上学历;
妇幼保健、妇幼健康机构相关从业人员;
早教、家政、育婴等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有意转行的医生、护士、幼师等行业工作人员;
其他有意从事妇幼保健及新生儿护理工作的人员;
相关专业在校学生。
培训费用
2980元(包含培训费、证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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