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披露一则广东的监控视频,

一名幼童突然从路边冲到马路中央,

与一辆正常行驶的白色轿车撞击。

男性家长冲出来没有查看孩子伤情,

却是暴怒冲上前去猛砸涉事白车。‌‌

做父亲的心疼孩子情绪激动可以理解,

但此时此刻抢救孩子的生命是第一天大事!

车子砸烂了,也对孩子的安危无济于事。

何况此处有监控,车牌号清清楚楚,

肇事者跑不了。

或者当场要求司机先开车带他和孩子去医院。

总而言之,救命如救火,

其余的事,待后处理。

他没有立即带孩子去医院,

这是身为人父的第二次渎职。

做父亲的第一次渎职,是没有看护好孩子。

怎么能让孩子突然跑向马路呢?

后面警察来处理案件时,有权询问为父者:

平常反复提醒教导孩子不到马路上乱跑没有?

告诉孩子乱跑到马路上有生命危险没还有?

这次孩子做了“鬼探头”,父母在做什么?

视频很清楚,车子行驶并不快,

出事时车速是多少,或许可以鉴定,

车子行驶是否超速,警方有发言权。

而且是孩子冲向车头的,

并非是司机违规行驶的。

司机该负什么责任,

最终是由警方认定。

有网友说,在别国,这做父亲的会被拘留。

我赞同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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