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农村干部队伍,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群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农村群团干部2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或财务财会类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3.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7日至2008年9月24日期间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被公安、纪委立案查处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较大的和有不良历史记录的;
6.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9月17日—9月24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65号2楼205办公室),咨询电话:0513-82100573。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①《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公开招聘农村群团干部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贴在报名表相应位置;
③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⑤奖励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⑦组织关系证明,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盖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的由学校党支部盖章(中共党员需提供);
⑧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
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报考期间保持通信畅通,电话号码如有变动,须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
根据招录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集中招录程序。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招录计划人数。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招录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核减取消情况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海门人才招聘网(网址:www.hmrczp.com,下同)公告。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26年9月30日(8:30-11:30,14:00-17:30)到南通市海门区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兴路65号2楼205办公室)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考试
考察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工作责任心等。
(一)笔试
1.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门人才招聘网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者排名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按实确定),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40%、面试60%比例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若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取加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考生本人承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余东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研判,确定拟聘人员上报镇党委。
六、公示及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进入试用期。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不服从或不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七、薪酬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农村群团干部,工资待遇按同类型人员发放。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录工作接受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九、本《公告》由余东镇党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68187055
监督电话:0513-80782051
附件:《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公开招聘农村群团干部报名表》.xls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余东镇委员会
2026年9月16日
来源:党建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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