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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晚,丰城市洛市镇的夏某走进洛市派出所,将一把气枪交到了民警手中。经民警现场核查,该气枪属于管制气枪范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据悉,该气枪系夏某七年前在路边向一名陌生人购买所得。购枪之后,夏某长期将气枪存放于洛市镇自家老房子内,期间还曾抱有侥幸心理,私自携带气枪外出打鸟。

真正让他下定决心走进派出所的,是村委会张贴的那张通告。近期,洛市镇各村正广泛张贴关于收缴非法枪爆物品的通告。夏某看到后,认识到私藏、携带枪支的违法性与危险性,心里一直不踏实。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他最终选择主动上交。

“藏在家里始终是个隐患,交出来心里才踏实。”

结合案件事实,夏某存在非法携带、私藏枪支的违法行为,但鉴于其主动投案、自觉上交涉案枪支,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洛市派出所对夏某予以从轻处理,行政罚款500元,并对该气枪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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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丰城公安

编 辑:陈方圆

审 核:占向勤

核 发:陈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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