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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自贡大安区石沟村,有一家经营了二十余年的小餐馆,名叫“石沟大饭店”。这家店凭借一道“10秒爆炒腰花”的绝活走红网络,先后亮相优酷《江湖菜馆》、腾讯《无辣不欢》等美食纪录片,被《三联生活周刊》报道。2025年,该餐馆更登上央视《舌尖上的中国》第四季,火遍全国。

然而,就在生意蒸蒸日上之时,店主王利好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自己用了二十余年的店名,竟被同区另一名餐饮从业者林某于2023年3月悄然抢注了商标。

经过调查,林某同样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经营业态与“石沟大饭店”完全重合,且经营地址相距不足5公里。这意味着,林某对这家网红餐馆的在先使用情况和知名度是理应知晓的。即便如此,他仍在2023年3月29日以个人名义委托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石沟大饭店”商标,甚至还注册了指向性更强的“王二哥石沟大饭店”商标。

面对这一情况,王利好随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26年1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认定林某在理应知晓该品牌知名度的情况下,仍注册相同店名及指向明确的“王二哥石沟大饭店”商标,主观恶意明显,裁定该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商标无效宣告并不意味着追责结束。随后,自贡市市场监管局对林某的恶意抢注行为展开立案调查,认定其行为违反了申请商标注册的诚实信用原则。2026年6月5日,自贡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及《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林某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00元。

这也是自贡首起因恶意抢注商标而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这一案例向广大企业释放了一个清晰的信号:蹭他人的品牌热度抢注商标,不但无法获得真正的商标权保护,反而将面临商标无效和行政处罚的双重打击。

多数线下实体店、中小企业只注重门店经营,忽视商标前置保护。自贡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餐饮经营者:“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开店之初就应把店名在核心类别上注册好;日常经营中注意保存各类使用证据,如合同、票据、广告宣传等。同时,要诚信经营,行权有界,任何企图通过蹭热度、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终将“竹篮打水一场空”。

对于经营多年、已有知名度的老店,尽快补齐核心字号商标,堵住权利漏洞。高沃知识产权,为您提供从申请到诉讼一站式服务!

来源 | 高沃综合自贡观察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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