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北京日报》报道了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评先进教师的事,其中有一个老师的“先进事迹”中写的两点,引发热议:
一是23年未见父母;
二是每日睡眠仅0-2小时。
值得欣慰的是,《北京日报》对此持批判态度。我认为这是难得的。
众所周知,我们曾经宣扬过一种扭曲的价值观,即为了集体利益或者为了工作而不顾一切,牺牲个人利益,牺牲家庭。
曾经,不少地方单位材料、新闻稿,会堆砌以下这些要素作为先进事迹:
“多少年没回家探望父母”“父母重病坚守岗位不下火线”“亲人离世仍坚持工作”“常年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一边输液一边工作”等等。
实际上,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这次评优秀老师,之所以能够出现把“23年未曾见过父母”“每日睡眠仅0-2小时”当作先进事迹去宣传的情况,正是因为过去那种扭曲的价值观还没有彻底改变。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传统文化里,有一种观念,即当忠孝不能两全时,选择为国家尽忠,放弃家庭。
这种价值观当然没有问题。
覆巢之下无完卵,不卫国无以保家。正如歌曲《说句心里话》里唱的那样,“你不扛枪,我不扛枪,谁保卫咱妈妈……”。
只有人人团结起来保卫国家,个人的家庭才能得以保全。
但是,忠孝难以两全,说的是迫不得已的时候,不是任何情况下。
比如,黄旭华三十年未回广东老家,是因为他从事核潜艇研究制造,属于最高国防保密工程,刚接手任务时组织明确要求隐姓埋名,不能随便回乡、不能对外透露工作地点,不是他不想回,是纪律约束。
再比如援藏工程师陈刚毅,长期驻工地,很少回家,家中老人、孩子的照料,全靠妻子一人承担。
类似这种情况,媒体报道会强调“忠孝难以两全”“对国家的忠就是最大的孝”,但从来没有倡导普通人也要学习“几十年不见父母”这种行为。
实际上,这类报道的叙事,都会在表现因特殊岗位任务造成无法尽孝的同时,还会写主人公内心愧疚、思念家人。所以,这类报道不是赞美“不回家”本身,而是赞美在艰苦岗位的坚守。
而像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里面的老师,他们从事的工作,第一不是需要保密的,第二也远远没有繁忙劳累到没时间去看望父母的程度,可以说就是普通工作。
而且谁都知道老师有双休日,有寒暑假,有各种法定假日,即便有时候需要加班,也不至于23年没去看望父母,实际上每个月都有充足的个人休息时间。
孝亲是人的基本德行,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个人的优秀,不需要以和父母长期不见面为证明。完全抛弃家庭,以及带病硬扛、常年透支睡眠的叙事,属于畸形奉献观、扭曲价值观。
所以,23年不去看望父母,这哪里是为了工作?哪里能证明“优秀”?这种情况,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与父母关系闹僵了,而且深深的怨恨父母,自己不想去看望父母,人品可能有问题。
我曾经有个同事,与丈夫关系不好,不回家,住在单位一年,后来被单位推荐为优秀工作者,电视台来采访,就把这说成是为了工作而牺牲家庭。大家都暗笑,但是没人捣蛋,皆“成人之美”。
总之,正常来说,人都会惦念家人,尤其是年迈的父母,这是人之常情,普通人为了工作长期不回家,这种情况绝不是正常的,一定是家庭关系出了问题。
而在这种情况下,去评选优秀工作者,等于是把家庭矛盾当成了沽名钓誉的工具,不仅不是先进事迹,反而是卑劣行为。
此外,为了工作23年未见父母,这不仅不是先进事迹,反而还涉嫌违法。
我们国家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 规定: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同时第十四条明确:
赡养人除经济供养、生活照料,还有精神上慰藉的法定义务 。
而我认为,员工长期不回家,长期不看望父母,不仅这个员工有问题,如果单位知情,这个单位也有问题。如果单位反过来宣扬这种所谓的“奉献精神”,那就问题更大了。
我们讲“德才兼备”,评价一个人“德”为先。而“德”中“孝”为先。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孝顺,他能对别人真的好吗?他能真的有奉献精神吗?
这种人,往往是沽名钓誉的虚伪之徒,甚或是阴险卑劣、不择手段的小人。这种人,可能在某方面具备优秀的才能,但绝对算不上优秀的人。这种人不应该对其表扬,反而应该进行教育。
当然,我倒是觉得,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的“23年未曾见过父母”“每日睡眠仅0-2小时”,有可能是假的,是夸大其词。
不管怎样,为了工作,23年未见父母,让这种价值观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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