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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朱江月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思想教育,筑牢未成年人安全防护屏障,提升在校学生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近日,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干警朱江月走进长春市双阳区实验学校,为同学们带来秋季中小学生“普法第一课”——《知法于心,守法于行》。
课堂上,朱江月从“法律是什么”讲起,结合生活实例解读法律的指引、保护、惩戒和教育功能,帮助同学们分清校规道德与法律的区别,认清法律是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朱江月还梳理了6周岁、8周岁、12周岁、14周岁、16周岁、18周岁各个重要法律年龄节点,清晰地讲解了不同年龄阶段对应的权利义务。
授课过程中,朱江月结合“破窗效应”,向同学们阐释了不良行为逐步滑向违法犯罪的演变过程,告诫大家要及时纠正小过错。一扇窗户破了不修,更多窗户会被打破;一个小错放任不管,最终可能酿成大错。
朱江月重点围绕学生欺凌开展普法,讲解身体、言语、社交、财产、网络欺凌等多种表现形式,结合2026年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与真实警示案例,破除“年纪小就不用担责”的错误认知。
同学们纷纷感悟:“遭遇欺凌不应一味忍让,要主动向老师、家长求助,留存证据、及时报警,用法律保护自己。”
针对青少年高频遇到的网络风险,朱江月还讲解了网络欺凌、造谣诽谤、侵犯隐私、帮信罪等法律后果,拆解刷单返利、冒充熟人、游戏私下交易等常见电信网络诈骗套路,提醒同学们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拒绝出借银行卡、社交账号,提高辨别能力,远离网络陷阱。
一堂普法课,护航少年路。此次进校园普法活动把法治知识送到学生身边,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规则意识与法治观念。双阳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织密校园法治“防护网”,护航青少年健康向阳成长。
初审:林冬雪
复审:韩蕊
终审: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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