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菲律宾参议院举行了一场听证会,四位退休最高法院大法官受邀就一个具体问题发表意见:在副总统弹劾案的审理中,判定有罪到底需要多少票?

目前参议院24名成员中,有4人无法正常参与审理。两名参议员因司法案件被羁押,一名参议员未公开露面,还有一名参议员在国外休病假。实际能够参与审理的参议员只有20人。在这种局面下,“24的三分之二”到底还算不算“16”,成了听证会必须回答的问题。

退休首席大法官潘加尼班承认,从数学上看,24的三分之二确实是16。但他话锋一转说:“现实有时会改变数学里的分母。”他认为,宪法解释“不能总是停留在抽象数学层面”。

潘加尼班还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如果只有15名参议员能够参与审理,而16票的要求不变,那是否意味着只要凑不齐16票,结果就只能是无罪?他认为,公平可以通过在场的三分之二来实现,“没有必要16人都投赞成,因为根本不可能拿到16票”。他补充说:“我们的宪法信任参议员们的判断”。

在司法审查问题上,潘加尼班的立场同样明确。他说:“参议院的裁决是终局的,不可上诉的。”除非存在“严重的滥用自由裁量权”,否则不应被上诉到最高法院

普诺还坦率地承认,这些问题在1935年、1973年和1987年三部宪法的制宪讨论中都没有出现过。他说:“这些问题上不存在绝对正确或错误的决定,只有更可取的决定。”

退休首席大法官达维德因健康原因未亲自到场,但提交了一份备忘录。他在备忘录中写道,计算三分之二的基础应当是“有资格投票的参议员人数,而不是目前参议院的24人”。

达维德列举了应当被排除在分母之外的情形:已经辞职或被开除的;因严重身体或精神原因无法履职的,比如昏迷或绝症;身在国外、下落不明的;以及因法律限制无法行使职权的。

达维德还引用了1949年“阿韦利诺诉奎恩科案”的判决作为参考。在那起案件中,两名参议员缺席,实际只有22名参议员能够行事,多数门槛因此从12票降到了11票。达维德认为,这一推理对现在的审理有参考价值。

第四位大法官、退休最高法院大法官阿兹库纳给出了完全不同的答案。他说:“只要他们还是参议院成员,他们就构成计算三分之二门槛的分母,因为所有就是所有。”

当参议员拉松问到,如果只有15名参议员能够参与审理会怎样时,阿兹库纳的回答很干脆:如果拿不到16票,那就是无罪判决——不是因为赞成无罪的人多,而是因为宪法规定的定罪最低票数没有达到。

阿兹库纳进一步解释说,弹劾是一个“政治与司法的混合程序”,其后果“最终且几乎不可逆转”。他说:“一个后果如此重大、如此难以撤销的决定,需要比日常事务更高的共识门槛。”他承认,在极端情况下弹劾可能因此无法完成,但他说这恰恰是维持绝对多数保障所付出的“代价”。

众议院检方发言人弗洛雷斯在听证后表示,检方一直以来的立场是“不管门槛是多少,我们的案子取决于证据”。

莎拉的辩护团队则表示,向最高法院提出质疑“始终是一个选项”,但目前不会把话说死。莎拉的发言人帕内洛支持阿兹库纳的立场,认为16票的门槛“是故意设置得比较高的”。

按照程序,参议院将在9月23日听取控辩双方的口头辩论,之后由参议员法官投票决定是否推翻或维持16票的裁定。目前有20名参议员在正常履职,其中11票即可推翻原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