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天祝县公安局立足公安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标准,紧盯环境卫生清理和市容秩序管控工作,推动辖区人居环境从“局部整洁”向“全域整洁、常态长效”转变。
随着城市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域调整,天祝县公安局党委把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深化基层治理、创建文明城市、服务县域发展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系统推进。该局成立区域卫生专项治理小组,建立“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包抓、各警种部门分头落实”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警种部门整治目标,科学划分网格责任区域,细化各项任务重点,保障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有力、目标清晰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常态化开展督查,务求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警保部门牵头抓总,各警种部门主动履职、协同发力,党员民辅警示范引领,带动全员积极参与,坚持每周五常态化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市容秩序管控以及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构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网格责任划分,各项包片任务分工到人,全局民辅警利用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对责任路段绿化带、路沿石、背街角落以及办公院落开展清扫作业,对白色垃圾、枯枝杂物进行彻底清理,着力消除各类卫生死角。与此同时,针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不断加大巡查劝阻和执法管控力度,坚持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基层各派出所同步推进责任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确保整治范围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在抓好集中整治的同时,天祝县公安局坚持整治与宣传并举,组织民辅警化身文明志愿者,在入户走访、清扫整治的过程中面对面开展政策宣讲,广泛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家园环境治理,引导居民自觉摒弃乱堆乱放、随手抛扔垃圾等不良生活习惯。兼顾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建立卫生评比激励机制,以流动红旗、警示蓝旗作为考评载体,对整治成效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工作滞后、整治不力的进行警示,督促相关板块落实整改,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督审大队对照整治标准开展实地核查,对整改事项跟踪督办;民辅警在执勤过程中同步开展文明宣传,引导群众自觉爱护周边环境,营造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天祝县公安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