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异地经营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保险业务内部控制不严,意健险核保权限管理不严,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1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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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16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异地经营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保险业务内部控制不严,意健险核保权限管理不严",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147万元"的处罚决定。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韩亮因"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意健险业务核保管理不严负责",被监管部门做出"警告并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沪金罚决字〔2026〕135号、沪金罚决字〔2026〕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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