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阜南县人民政府发布

9月17日上午,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安徽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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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建立长期护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对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作出明确部署,标志着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由试点探索迈向全省统一、规范运行、全面推开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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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人人参保、互助共济”的方式,对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参保人接受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予以报销。

一是制度模式统筹城乡。参保覆盖全民,包括用人单位及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等,打破城乡、身份、职业保障壁垒,做到城乡一体、全民覆盖、应保尽保。根据安排,我省长护险制度将有序分步实施:2026年,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有条件的市组织实施;2027年,逐步扩大制度覆盖范围;2028年,实现制度全覆盖。先期试点的安庆市3年内完成并轨衔接。

二是筹资机制多元分担。实行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渠道,区分两大类(包括:就业、未就业人员)6小类人群(包括: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城乡居民、18周岁以下人员、困难人员),共用一个基金池,资金统筹管理使用,兼顾制度公平与可持续。

三是待遇保障公平适度。享受对象为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重度失能人员。长护险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左右,基金年度报销限额最高不超过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四是管理服务规范统一。全省统一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评估流程、评估机构和结果认定。支持家庭医生、县域医共体等参与失能等级评估工作。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培育发展社会化长期护理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