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拿不到钱,被告称“已经用7套房子抵账了”;抵账的房子卖不出去,被告又称“你去找开发商,跟我没关系”。面对这起错综复杂的建工纠纷案件,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高晓明法官没有“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而是通过“穿透式”审查,一举揭开了关联公司之间的“障眼法”,成功为原告企业挽回57万元,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

原告某施工企业,承接了被告某重点地产项目的园林景观工程。工程竣工结算后,被告尚欠原告工程款、质保金等共计77.5万余元。当原告催讨欠款时,被告却拿出了一沓复杂的协议,表示“钱已付清”。原来,被告与原告、关联房企、以及原告的两名员工共同签订了一份《工程款抵扣协议书》,约定将欠付的工程款转化为原告员工购买关联房企7套房屋的首付款。同时,原告员工又与关联房企签订了《委托销售合同》,委托房企代卖这7套房,并约定若期限内未售出,则解除抵扣协议。“现在7套房子没卖完,按约定协议应该解除,被告要支付欠款。”原告主张。被告却坚决拒绝:“工程款已经转化为购房款了,债权债务已经消灭。房子没卖掉,是员工和开发商之间的委托销售违约纠纷,应该去告开发商。”

一方要现金救急,一方借合同推脱,双方陷入僵局。“如果就合同审合同,原告确实只能去另案起诉开发商违约。”高晓明法官在阅卷后敏锐地察觉到,这样原告不仅拿不到钱,还会引发连环诉讼,增加企业诉累。为查清事实,高晓明法官决定“穿透”复杂的合同表象,查清“底层逻辑”。法官依法将签订协议的两名员工追加为第三人。经庭审查实,这两人系原告公司员工,签订协议纯属职务行为,其背后的真实权利人依然是原告企业。同时查明,7套房屋中仅售出2套,并且首付款已返还原告,剩余5套均未售出。法官在审理中进一步查明,被告与开发商实际上是关联公司。

考虑到原告及两名第三人均身处外省,高晓明法官专门建立案件专属线上沟通途径,引导五位当事人在线分批提交证据、交换材料。庭审过程中,法官向被告及关联房企充分释法明理。被告态度软化,同意扣除已售出2套房屋的首付款,向原告支付剩余57万元工程款。但此时原告产生了“信任危机”:“万一他们以后又找借口拖延执行怎么办?”面对原告的担忧,法官抛出一个破局的“金点子”:由开发商对这57万元工程款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这样对原告而言,多了一个有实力的开发商承担连带责任,吃下了“定心丸”;对被告而言,由关联公司担保也斩断了后续可能发生的衍生诉讼。最终,双方当庭签署调解协议。这场牵扯多方主体、多份合同的“连环纠纷”得以一揽子、实质性化解。案件办结后,原告当事人寄来感谢信,字里行间满是真挚谢意。

大连法院始终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头号工程”。开发区法院将持续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求,深耕司法便民、助企纾困,持续优化审判工作模式、提升涉企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能力,用法治力量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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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璐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