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广大消费者: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市场消费活跃。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市场计量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依规使用计量器具

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计价秤等计量器具属于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经强制检定合格并粘贴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二、坚决杜绝计量作弊行为

严禁销售、改装、使用具有计量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严禁通过加装作弊装置、篡改计量参数、植入作弊程序等方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严禁破坏铅(签)封,严禁涂改、遮挡、损毁检定合格标志。

三、规范交易计量行为

商品交易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伪造、遮挡计量数据,计量结果有争议的,应重新称重核验。定量包装商品的包装显著位置应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销售零售商品时,应按称重计量器具的实际示值结算,不得计入无关重量。

四、压实市场主办方责任

各市场主办方应落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做好场内计量器具登记管理;配备计量专(兼)职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发现计量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按规定在显著、便捷位置设置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并在放置处加贴明显标志,方便消费者复秤。

五、消费者注意事项

一是注意识别:检查是否有检定合格标志(绿色标签)、铅(签)封是否完好;二是防范作弊:称重前确认秤归零、摆放平整,可先用手机等已知重量物品测试;三是留存证据:遇计量争议请保留消费凭证,利用公平秤复秤并拍照取证。

欢迎广大消费者对市场计量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缺斤短两”等计量违法行为,请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让我们携手一起,共同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