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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材料,自然人Nam David Ingyun以劳动争议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目前该案已完成立案受理,尚未进入开庭审理阶段。本次涉案金额合计4844.06万元,公司作为被告参与本次诉讼。

据公告披露的诉讼详情显示,原告Nam David Ingyun曾任希荻微控股子公司首席执行官,其主张依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则,该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于2024年1月达成,自身符合全部行权要求,因此提出四项核心诉讼请求。

相关诉讼核心信息如下:

事项类别 具体内容 原告身份 Nam David Ingyun,曾任公司控股子公司首席执行官 案由 劳动争议 核心行权诉求 要求公司将其持有的325.76万股股票期权按1.73元/股的行权成本行权并登记至其名下 备选赔偿诉求 若无法完成行权登记,要求公司赔偿期权未能行权的损失合计4844.06万元,损失计算基准为2026年1月1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扣除行权成本 其他诉求 要求公司提供符合监管规定的境内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相关业务登记凭证,由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针对本次诉讼的背景,希荻微在公告中说明,2025年3至4月期间,公司发现Nam David Ingyun等人在任职期间涉嫌存在窃取商业秘密、违反信义义务、不正当竞争等不法行为,公司已决定通过在美国、韩国等地提起诉讼、仲裁等司法途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公司依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相关处理条款,履行内部程序后,对Nam David Ingyun所持有的已生效但未行权期权采取暂停行权措施,暂不配合办理相关外汇登记等资金出境手续,后续将根据境外相关诉讼案件的审判结果,结合激励计划规则对该部分期权做进一步处理。

希荻微同时提示,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具体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公司明确表示,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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