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乡宁发布)

为提高小麦种植面积与产量、提升种粮效益,充分调动农民和种植大户种植小麦的积极性,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结合我县2026年生产实际,现将2026年小麦种植补贴政策予以解读。

一、补贴对象

县域内利用自有承包土地、土地流转、村集体机动土地等,净作实际种植小麦的零散农户、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种植大户(个人)。

二、补贴标准

根据实际种植小麦的核定面积,对种植对象进行补贴。

①零散种植50亩以下的,每亩补贴300元;

②规模种植50亩及以上的,每亩补贴350元;

③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种植的,每亩补贴350元;

④享受小麦生产托管补贴的,同时可享受小麦种植补贴

⑤有机小麦种植,不再执行有机补助,按照①、②补贴标准执行。

三、补贴程序

(一)村委集中申报

村委为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补贴对象填写《乡宁县小麦种植补贴申报表》,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应补尽补,严格审核防止漏报、套补等现象。村委负责核实申报人、地块位置、种植面积、账户、印证资料等,核实无误且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乡镇审核确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委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精准核实并汇总,填写《乡宁县小麦种植补贴乡镇汇总表》,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总责。

(三)县级发放补贴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采取抽验的方式,对各乡镇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验,抽验面积不少于种植面积的20%。抽验合格并核算补贴金额,核算结束后由乡镇向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资金申请,领导小组将资金足额拨付到各乡镇,并由乡镇支付到位。

本方案根据上级政策适时调整,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期限一年。其他未尽事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乡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