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防火墙公司、家族公司的概念很火,大概的股权架构是
创始人 → 公司家族公司 → 防火墙公司→ 主体公司,还有什么钱袋子公司等,应该怎么搭建防火墙公司?
股权律师卢庆华建议:防火墙公司可能是个"坑",不建议随便搭建所谓的“防火墙”公司。
1. 防火墙公司卖股权时税负翻倍
搭建防火墙公司后,防火墙公司卖出主体公司的股权,先交 25% 企业所得税,最终分到个人再交20% 个人所得税。
综合税率高达 40%,如果个人直接持股卖股权的税是20%。
所以搭建防火墙公司后,卖股权多交一倍的税。
真实案例:某上市公司创始人通过防火墙公司持股,卖掉大部分股权拿到6.3亿元,需交税2.5亿元。如果他用个人直接持股,可省下1.26亿元税。
2. 防火墙公司"不防火"
《公司法》第4条规定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法律已经主动为股东设了"防火墙"。
而市场上教"防火墙公司"的,往往是教一些偷鸡摸狗的招数,容易发生财产混同,从而导致连带责任。
比如《公司法》第23条规定的横向穿透(兄弟公司连带担责)和纵向穿透(穿透找到背后老板),就是用来对付这些人的,在卢庆华律师写的《股权进阶》书里介绍了多个法院判决的案例。
股权架构只能隔离规范操作的风险,无法隔离不规范操作的风险,而规范操作的风险法律自带防火墙。
教搭防火墙公司的那些人,相当于把《公司法》设的铁墙挖个洞,再装上他们卖的烂泥墙。
3. 防火墙公司隔离不了刑事责任
有人声称防火墙公司可以隔离刑事风险,这是法盲的说法。
刑事责任不是按职位定罪,而是按责任论处,谁干了谁就担责。
比如恒大搭建了多层防火墙公司,许家印不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还是被判无期徒刑了。
不管搭建多少层防火墙公司也挡不住刑事责任。
4. 处理不好可能被踢出局
股权律师卢庆华在《股权进阶》书里介绍了法院判决案例:
案例1,大股东设防火墙公司后,让小股东担任法定代表人,结果小股东利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把公司股权低价卖掉,大股东打多年官司也未能挽回,价值几亿的公司就此失去。
案例2,大股东搭建了防火墙公司、家族公司,还让小股东做法定代表人、并抽逃出资。结果小股东利用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机会,把持股70%的大股东踢出局了,打了10多年官司也要不回股权。
5. 股权架构过于复杂导致上市失败
一家年营收超20亿元的公司,董事长设防火墙公司、家族公司等,持股架构绕了六七层,最终因股权架构复杂,实际控制人认定不清,申请上市被否了。
股权律师卢庆华建议:
1. 如果老板只做一家公司,个人直接持股最方便。
但不要做成个人100%持股,要让公司有两个以上的股东。
2. 如果老板做多家公司,可以把不打算卖的股权用控股公司持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分红免税。
农夫山泉钟睒睒就是通过股权架构设计,已经节税70多亿元了,而且还是合法合规,是国家鼓励的。
股权架构设计的核心是对症下药,而不是全世界套同一套模板。
股权律师卢庆华,管理专业出身,20年前考取律师资格,出版两本书《股权进阶》和《公司控制权》。
(1)擅长用管理思维、结合法律手段进行股权设计,管理思维助企业发展,法律手段防范风险。
(2)结合上市规则做股权规划,为企业未来上市提前铺路,申请上市时股权问题需要从公司成立第一天开始核查。
(3)擅长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解决控制权问题,曾有百亿营收企业找了清华、北大、人大、政法等专家+红圈所律师,打多场官司没解决,后来找过来用不打官司的方式解决的。
(4)工作超过20年,擅长从底层逻辑分析、从企业全局设计方案,不擅长营销,追求实操落地,走阳光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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