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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9月17日,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江波龙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合同将公司2024年9月20日与浦发银行签署合同中的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由不超过等值人民币6亿元变更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亿元;债权确定期间由2022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0日止,延长为2022年9月21日至2028年9月20日止。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对上海江波龙存储的担保余额由7.00亿元增至15.00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0.00亿元。上海江波龙存储为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90.39%。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公司经审批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6亿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为上海江波龙存储审批的预计担保额度为15.0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19.10%。

本次担保的保证范围为合同项下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等费用;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46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3.20%;总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6.36亿元(涉及外币的按2026年9月17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5.42%。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前述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告提示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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