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月15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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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王照忠先生(董事长)、蔡姬妹女士(副董事长)、张彧先生、朱静女士

独立董事:卢太平先生、顾晓光先生、陈丽雅女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且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王照忠(召集人)、蔡姬妹、陈丽雅

2、审计委员会:卢太平(召集人)、顾晓光、张彧

3、提名委员会:陈丽雅(召集人)、卢太平、王照忠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顾晓光(召集人)、卢太平、王照忠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卢太平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王照忠先生

副总经理:蔡姬妹女士、庄孟儒先生

财务负责人:朱静女士

董事会秘书:潘大圣先生

四、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李艳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施海娜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艳萍女士、施海娜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附件:

1、王照忠先生,1970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北京晟兴佳伟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翰博凯华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4 月至 2026 年 3 月任合肥王氏翰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海南翰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09 年12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任翰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照忠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51,412,050 股,并通过海南翰泽科技有限公司、翰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36,219,542 股,同时其一致行动人王立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850,482 股,合计控制公司股份92,482,074 股,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王照忠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蔡姬妹女士,197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峻凌电子(苏州)有限公司工业工程部经理、资材部经理、业务部经理,峻凌电子(合肥)有限公司厂长。2013 年1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蔡姬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28,750股。蔡姬妹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蔡姬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28,750股。蔡姬妹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庄孟儒先生,1974 年 7 月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元太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经理;2017 年3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研发总监、副总经理。

庄孟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庄孟儒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朱静女士,198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 年8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朱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朱静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潘大圣先生,197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级副总裁、翰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合肥芯东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潘大圣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潘大圣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5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马女士 Ms. Ceres

TEL:(+86)137-7604-9049

Email:CeresMa@cinn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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