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复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示

(2026年第4批)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通畅,有效整治机动车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相关规范要求,现将连云港市赣榆区区域内新增、复用的电子警察通告如下:

1、石黑线与金五路路口

2、G204与海青线路口

3、时代路与新城路路口

4、玉带路与榆洪路路口

5、S242与滨河路路口

6、S402与S267路口

7、时代路与怀仁路路口

上述点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启用,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赣榆大队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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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赣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