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长达十九个月的维权拉锯战终于画上句号。
被告从“天塌了”喊到“对不起”,从把传票当流量密码涨粉十万,到最终足额缴纳三十一点五万元赔偿款。
但真正让舆论沸腾的,是杨坤这段时间被翻出的两件事。
一个是他当着全国观众崩溃痛哭,一句话惹无数人鼻酸。
另一个,他二十年前评价刀郎的旧账被重新拎上台面。
赢了官司的杨坤,怎么反倒像是被架在火上烤的那一个?
事情要从2024年说起,短视频平台上有个叫“四川芬达”的账号。
由蒋某和李某两人运营,转型做模仿秀之后,专门盯着杨坤一个人薅。
造型穿皮衣、神态学烟嗓、直播时背景板P上山寨导师元素,把“三十二场演唱会”的老梗反复拿出来翻炒。
作为公众人物,能给大伙带来乐子,他愿意接受这些“冒犯”。
可“四川芬达”的玩法很快越过了那条线。
部分视频开始塞入低俗外号和侮辱性词语。
编排不实演出情节,通过夸张演绎对杨坤的形象进行丑化。
杨坤团队最初没打算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
选择的是平台投诉路径,希望对方收到提醒后适可而止。
结果对方非但没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发布更多恶意内容,靠争议涨粉和直播带货变现。
2025年2月14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对杨坤诉蒋某、李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立案。
收到传票后,“四川芬达”的操作更让人看不懂了。
他们拍视频喊“我们的天塌了”,把起诉状和传票当素材晒出来。
账号简介直接挂上“明星杨坤老师把我们告了”,被告反而涨了粉。
甚至还发了一首叫《你礼貌吗》的歌,被网友解读为对杨坤起诉的二次嘲讽。
经过两次开庭审理,2025年10月30日一审判决落槌。
认定被告行为超出合理调侃范畴,构成名誉权侵权,判令公开赔礼道歉。
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31.5万元。
两人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12月3日立案受理。
2026年2月11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了,钱却没动静。
杨坤只能走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案件2026年3月26日立案。
一直拖到2026年9月11日,蒋某、李某才终于通过“四川芬达”账号发布道歉视频。
两人出镜鞠躬,承认“创作分寸失守,言语和演绎失当”。
所有侵权视频均已删除,赔偿款足额缴至法院执行账户。
杨坤工作室同时公布了一个决定。
这31.5万元到账后,全额捐赠公益组织。
用于帮扶孤独症群体及其家庭,捐款完成后另行发布公示。
但官司赢了,舆论场上的声音却比判决书复杂得多。
有人盯着那笔捐款追问“杨坤真拿吗”,也有人觉得明星维权就是“玩不起”。
而更让杨坤头疼的,是另一件事。
一段跟他状态有关的画面,被翻出来之后,舆论的方向彻底变了。
网上流传的“杨坤泪洒舞台”视频,一度被跟侵权案绑在一起传播。
杨坤工作室对此做过明确回应:所谓落泪画面是旧素材恶意剪辑,原片段来自2023年某场商演彩排花絮。
当时是音响设备出了问题,他在调整耳返,跟官司没有关系,跟判决更没有关系。
真正让杨坤红着眼眶的画面,发生在2026年6月19日晚的《歌手2026》第五期直播舞台上。
他以补位歌手身份登场,选择演唱彝族歌曲《母亲的河》。
这首歌偏低音、重气息、情绪沉,对全开麦直播的容错率极低。
他没有选《无所谓》这类更稳妥的老歌,而是把“老将回归”的筹码压在一首高难度新曲上。
结果开场第一句音准就偏了,主歌前半段持续发飘,副歌才慢慢回稳。
组内现场听审投票,侯明昊50.70%,窦靖童29.65%,杨坤只拿到19.63%,进入待定区。
待定区六人二次投票,他的得票率是5.02%,全场垫底,成为当轮唯一被淘汰的歌手。
宣布结果时他眼眶通红,说在家练了好几个月、准备了好几首,为什么不多留他唱几首,同时也说了一句“淘汰了不丢人”。
一个唱了二十多年的歌手,在全开麦直播里开场走音被淘汰,这种落差本身就足够残酷。
但事情并没有停在“老将失手”这个层面。
当网友开始深挖杨坤这些年的舆论轨迹时,一条十几年前的线被重新拽了出来。
杨坤身上缠着的刺不止一根。
除了被网红恶搞这件事,另一根更早、更深,扎了将近二十年。
他在多年前对刀郎音乐的评价,一直是舆论场上被反复引用的话题。
就在杨坤案落槌前后,刀郎这边也出了一件引发争议的事。
2026年9月12日,刀郎及团队在微信视频号直播《山歌万里》线上音乐会。
演出结束后,“刀郎音乐会一首没唱”的话题迅速发酵——整场演出刀郎全程没有演唱任何作品,只担任串讲人。
有观众直接吐槽这是在消耗情怀,质疑演出定位“挂羊头卖狗肉”。
更具体的质疑来自四川问政平台,有网友提交投诉,指出刀郎发行的歌曲没有一首真正意义上的“山歌”。
使用“山歌万里”作为宣传名称涉嫌虚假宣传。
也有人解释这场活动本身就是“音乐会”而非“演唱会”的定位。
刀郎的角色从2024年连唱三小时的主角转成了串讲人和传承者。
两件事叠在一起,舆论场开始出现一种声音:
杨坤当年评价刀郎的话,放到今天来看,到底该怎么理解?
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不在任何一份判决书里。
杨坤赢了一场法律意义上的胜诉,31.5万元的赔偿款已经缴至法院执行账户,捐款去向也有明确的公示安排。
“四川芬达”的账号在发布道歉视频后暂未更新其他内容,粉丝停留在200.5万。
法院的立场很清楚:公众人物对轻微模仿负有一定容忍义务,但模仿不能丑化、贬损或使用侮辱性词汇,超出合理范围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这条边界划在了“指名道姓式丑化加侮辱性内容”上,跟普通的翻唱、善意恶搞、脱口秀式冒犯不是一回事。
但法律能裁决的是名誉权侵权的边界,裁不了的是舆论场上那些被反复翻出来的旧账。
杨坤在《歌手》舞台上红着眼眶的画面,跟侵权案无关,跟刀郎也无关。
只跟一个五十三岁的歌手在全开麦直播里唱砸了一首歌有关。
而刀郎那边《山歌万里》音乐会的定位争议,也还在问政平台的办理流程当中。
两件事在法律层面没有任何交集,但在舆论的叙事里,它们被放在了同一个句子里。
这大概就是娱乐圈最真实的轮回——赢了官司,未必赢得了舆论场的定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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