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据浙江嘉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小新说事》栏目报道,因豆包推荐的“下葬吉日”出错以及葬礼后亲戚遭遇车祸,浙江一男子将豆包运营方告上了法庭。

据悉,今年4月17日,史先生母亲过世,他便向“豆包”询问了下葬母亲的“黄道吉日”,“豆包”初次给他推荐的时间是4月19日。

然而,等相关事情都安排妥当后,史先生再次询问豆包时,其称19日不是“黄道吉日”,可此时已不便再更改日期,最终史先生还是在这一天办了丧事。

史先生告诉媒体,丧事办好不久,家里有亲戚出了交通事故、受伤严重。于是家里人对于史先生的安排产生怨言,认为其选择安葬母亲的日子不对,破坏了风水。

因此,史先生将“豆包”软件公司告上法庭。

“豆包”还帮史先生写了一份起诉状,表示可以起诉,并给出了起诉的步骤。

据天眼查APP,今年9月3日,上述案件在嘉善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被告北京春田知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昶,该公司为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一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小新说事》报道,史先生与北京春田知韵科技有限公司纠纷案庭审中,“豆包”公司一方认为不存在网络侵权行为,软件服务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过错,而史先生一方认为用户协议是格式条款,加重用户责任,通用警示不足、信息来源没有审查等。

今年6月,抖音集团副总裁李亮曾就“豆包误判蘑菇导致用户中毒”一事作出回应,AI目前还在发展阶段,豆包也在不断提升识别准确性,涉及类似人身安全等重大问题,建议将AI的回答作为参考,务求多方论证,以免造成伤害。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以勒表示,判定平台责任应适用民法典中的一般过错责任原则,核心在于平台在提供服务时是否存在过错,即“有错才赔”。如果平台已经在界面显著位置标注“AI生成内容仅供参考”,并采取了必要措施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那么平台通常不需承担额外责任。

邓以勒指出,法律判断的标准在于平台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如果平台并非简单转述,而是对信息进行了错误的二次加工,并生成了新的虚假内容,那么AI就成了平台提供服务的工具。此时,若满足侵权构成要件,平台作为AI输出内容的法律主体则需承担责任。

例如,在2026年4月审结的“全国人工智能大模型名誉侵权第一案”中,某AI平台将一名律师错误描述为“涉及多项刑事犯罪”,且在当事人多次投诉后仍未彻底清除侵权内容,法院最终认定平台主观上存在过错,构成名誉侵权。

因使用豆包受到困扰的,似乎不止史先生一人。

中国城市报检索发现,天眼查显示,9月16日北京春田知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被告方,又新增了一条开庭公告。

该案件原告是刘某、高某,案由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纠纷,案件由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受理,开庭时间是9月21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综合自浙江嘉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小新说事》、天眼查、新黄河、科技日报

■编辑:越玥、张阿嫱,刘梓涵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