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检署指挥“调查局”,16日侦办今年6月间彰化县议会餐会辅选疑案,讯问后认定国民党籍彰化县议长谢典霖、其父谢新隆、其母郑汝芬等人涉犯“投票行贿”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灭证据、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已当庭逮捕并向法院申请羁押。对此,国民党文传会主委陈以信质疑,为何台当局行政机构“中部联合服务中心副执行长”吴音宁一指控,检调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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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彰化县议长谢典霖等人遭检方声押,陈以信质疑,吴音宁公开指控后,彰化地检署随后分案侦办,检方应说清楚启动侦办的依据为何?究竟是掌握具体事证,还是绿营政治人物一指控检调就出手?

陈以信强调,国民党尊重司法,但法院判决确定前必须坚守无罪推定。查贿没有蓝绿,司法更不能有颜色,台湾检调应以一致标准办案、谨守政治中立,绝不应沦为任何政党打击政治对手的政治打手。

突发!国民党籍彰化县议长谢典霖遭羁押

彰化县议会议长谢典霖今年6月间在县议会内席开十多桌宴客,被质疑为表姑、溪湖镇长候选人陈贞妃辅选。彰化地检署16日指挥彰化县调查站侦办,带回包括谢典霖、母亲前民代郑汝芬、父亲谢新龙及议会员工等20余人。彰化地检署17日宣称,经讯问后认被告谢新隆、郑汝芬、谢典霖等5人涉犯投票行贿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灭证据、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已当庭逮捕并向法院声请羁押;陈贞妃等人则分别交保3万元(新台币,下同)至10万元。

彰化地检署称,彰化县议会于今年6月间有溪湖镇民众参与餐叙活动引发争议,本署即分案由检察官侦办,并指挥彰化县“调查站”调查官向彰化县议会调取相关资料后,持台湾彰化地方法院核发的搜查票,至被告住居所等9处执行搜查,并查扣相关证物。

彰化地检署称,经专案团队检察官讯问后,认被告谢新隆、郑汝芬、谢典霖、刘姓服务处干部、黄姓议长秘书等5人,均涉犯台湾地区“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的“投票行贿”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灭证据、勾串共犯及证人之虞,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当庭逮捕并向台湾彰化地方法院申请羁押。

另其他共犯陈贞妃、黄佳惠、陈玉姫等人亦均认涉犯“投票行贿”罪嫌,惟尚无羁押必要,分别交保3万元至10万元,其余选民近10人则均请回。

据此前台媒消息,谢典霖与国民党民代谢衣凤是彰化溪州政治世家的第3代姐弟,近期两人因2026年国民党彰化县长选举提名,爆发了公开的“姐弟之争”与路线分歧。